近日
宜兴法院公布了一起离婚案
冲上了热搜
在这起离婚纠纷案中
男方称仅剩10万元存款
然而法院公布调查结果后
却让起诉人张女士惊讶不已
离婚才知丈夫年薪高达300万!

在这起离婚案中,丈夫李某称自己名下的存款仅剩10万元,而家庭主妇张某对丈夫收入的具体情况并不清楚。于是,她向法院提交了财产线索的调查取证申请。可法院调取了李某的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发现李某的年收入合计高达300万元,而且存在多笔大额支取现金的情况。最终,法院根据查明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财产,女方分得60%。
根据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7条第1款规定: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法院应当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予协助。
目前,无锡法院制订并出台的规定
要求离婚官司的双方当事人
在离婚时需要主动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表示,离婚诉讼中
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全面真实的向法院申报财产
如果瞒报、隐报、或者不真实的申报
人民法院会将这种行为
当作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进行警戒和训斥
最信任的枕边人却隐瞒收入
偷偷转移财产
不少网友都不由感慨
终究还是错付了
网友评论
网友a:这男的藏的是真深啊~
网友b:对老婆都不能坦诚相待,难怪会离婚
网友c:终究是错付了~~
网友d:婚姻里满满的算计,真是够了,早离早解脱。
网友e:也就是说这位妻子如果没选诉讼离婚,选择协议离婚的话,大概率就净身出户了!
在以往离婚诉讼中
隐匿财产几乎成为离婚纠纷中
“低成本,高收益”的普遍做法
对此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
夫妻财产申报制度
可以帮助女性解决上述难题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7条第2款规定: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此外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如无约定财产归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一方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如何保障夫妻间
财产的合法权益
小编提醒
1
婚姻期间,经常对家庭资产情况进行复盘,互相了解对方的收支情况;
2
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的,如不能举证共同财产状况,可以依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以避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来源:无锡博报生活、头条新闻、陶都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