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文物收藏成为许多人的业余爱好

欣赏文物无罪

买卖交易触法

如果为牟利买卖交易文物

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

通川警方

查获今年达州首例倒卖文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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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通川警方接相关线索后连续破获两起倒卖文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扣谷仓罐11件(经区文物所专家初步判断为明代物品)。

经查,

犯罪嫌疑人刘某(女,53岁,平昌县人)、犯罪嫌疑人黄某(男,48岁,通川区人)分别在没有取得相关行政审批的情况下,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于近年来连续在重庆、达州等多地收购多件明代谷仓罐等文物,后置于商店中进行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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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黄某到案后对各自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

对文物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

持续深入组织开展

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坚决守住文物安全的

红线、底线和生命线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

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主动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携手共筑文物保护的铜墙铁壁

普法专栏:

《刑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通川公安

见习编辑:宋景琦

主编: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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