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重庆万州,2014年,一位85岁的老太太在小儿子家轮完伙食后,就被小儿子送到大儿子家门口处。可大儿子因出去吃席没在家。最终导致老太太摔倒后冻死在家门口处。最令人发指的是,老太太死了以后,四个儿子竟然没人愿意为其下葬。警方在处理此事时因发现老人的死因可疑,才发现四个儿子的罪行。四个儿子均因遗弃罪被法院判刑。
85岁的解老太育有四个儿子、三个女儿。四个儿子均在村里起了几层高的小洋房,三个女儿则都已嫁为人妻。老伴去世后,解老太就独自一人居住在破旧不堪的老房子。
一场大雨将老房子冲垮后,解老太就变得无家可归。但四个儿子却均不愿意将其接回家赡养。
三个女儿女婿得知后,表示她们都愿意将解老太接回家赡养。可四个儿子均认为,解老太是有儿子的人,如果被三个女儿女婿接过去养,他们会在村里很没面子,甚至抬不起头做人,所以被他们拒绝。
后经四兄弟商议决定,由四兄弟每个月轮流赡养,先从老大家里开始轮起,每月1号早上开始交接。
事发当天是1号,老四准备将解老太送到老大家前,打电话与老大先联系了,老四声称今天是自己丈母娘大寿,自己要忙着去杀猪,为丈母娘过生日,但老大却说其与妻子已经出门去吃席。但老四可不管这些,其将解老太带到老大家门口处,就独自离开。
解老太只能无奈的坐在门口处等老大回来。可直到下午三点,老大却还没回来,肚子饿的解老太决定到老四家里先吃点东西。可谁曾想,老四竟然对解老太说,今天是老大的事,与自己无关。
被老四无情拒绝后,解老太只能去老二、老三家看看有没有吃的。可当时他们俩都在外面工作,家里根本就没有人,解老太失望至极并欲离开时,偶遇一邻居,随后邻居热情邀请解老太到其家中聊天。
解老太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两人在聊天时,其没有把今天的遭遇告知邻居。过程中,邻居给了解老太一块沙琪玛,这也其人生中最后的食物。
天黑以后,解老太以为老大已经回家并再次来到其家门口,可结果发现大门还是锁着。紧接着,解老太又先后来到老二、老三家口敲门。可他们均认为今天是轮到老大,不关自己的事。
解老太无奈之下,只能返回老大家门口等待。可谁曾想,解老太返回途中因天黑且一天没吃饭没有体力,导致摔了一跤并撞到了栏杆上。解老太艰难徧爬起来后,又坐在老大家门口的一棵树下。
次日邻居起床发现坐在树底下的解老太后,准备上前查看。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解老太已经没有生命特征。更让人气愤的是,四个儿子均没人愿意为解老太下葬。老二、老三、老四认为,轮到老大家老大负责。老大却认为没有正式交接,应该老四负责。
民警接到邻居报警并对兄弟四人劝说未果后,准备先将解老太的遗体运走。可谁曾想,在搬动遗体时,竟然发现解老太口中有血流出。
警方觉得死因很可疑并立即刑事立案调查,确认摔伤是导致解老太死亡的重要死因后,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依法起诉4人。
在调查走访期间,工作人员曾询问老大的妻子,其一栋房子有十几个房间,子女也在外工作,为什么不愿意接婆婆回家住时,其声称老人家不会开门锁,试过将自己反锁在房间。
工作人员又当场质问其,为什么不愿意花几十块钱换个锁方便老人时,其无言以对。但其与老大均声称,当晚两人回家时都没有看到树底下的解大妈。
看到这个案例,笔者觉得自己词穷了!实在找不到上得了台面的词来形这四个连动物都不如的家伙了!
总而言之,但凡还有一点人性,都不至如此对待十月怀胎并辛苦将自己养大的母亲。更讽刺的是,他们居然还敢以“没面子、抬不起头做人”来拒绝三个女儿主动提出赡养的要求。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这四兄弟却只享受父母给予的恩赐,却不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也就是说,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不仅仅是道德约束,而是法定义务,且从法律上讲,赡养父母不仅仅一日三餐,同时还要给予精神上的抚慰。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羊有跪乳之恩,乌鸦有反哺之义!可这4个人都干了些什么,他们连羊和乌鸦都不如!枉为人子!
刑法明确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
刑法第260条规定,构成虐待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7有期徒刑。
综上,法院认为,4被告人目无法纪,拒绝履行法定赡养老人的义务,且造成老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以虐待罪判处老大有期徒刑2年;老二、老三、老四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