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交通事故中

不戴头盔的致死率

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不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

到底有多“亏”

5月16日13时许

金华交警直属三大队接到报警称

在二环西路与330国道交叉口

一辆摩托车和电动车相撞有人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

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王宇飞

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当事人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

现场只剩下

两辆不同程度受损的车辆和满地的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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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 当天12时56分许

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妻子何某一同出行

沿二环西路西侧非机动车道

由北向南行驶至330国道交叉路口时

正好遇到红灯

当徐某看到红灯进入倒数计时后

并没有等待绿灯亮起

而是直接闯红灯进入路口

结果与一辆自南往北行驶的

二轮摩托车发生了碰撞

猛烈的撞击导致三人均从车上摔倒

并在地滑行数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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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

在该起事故中

由于双方驾驶员都佩戴了安全头盔

所以仅是皮肤表面擦伤并不严重

电动自行车乘坐人何某

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

头部着地 造成脑部出血 伤势较重

目前何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该事故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发生事故时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防止85%的头部受伤

另外

驾驶电动车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

来源作者:金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