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将银行卡借给别人

躺着就能赚大钱

这样的高薪兼职

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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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马关县公安局小坝子边境派出所办理1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

经了解,赋闲在家多日的杨某在网上寻找兼职时看到一份高薪又简单的工作,这份工作不仅提供食宿,还报销往返车费,工作仅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前往昆明帮忙转账、取现即可,每取现10000元就能获得300元好处费。面对如此诱惑,杨某利令智昏,很快决定前往昆明,到达昆明后,杨某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一名男子,该名男子随即将杨某的银行卡用于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资金转移犯罪活动。因杨某非法出租自己银行卡的行为,间接导致1人被骗,杨某的银行卡被用于非法转移涉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达40000元。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出租银行卡获利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贪图小利易祸起,勤劳致富才可行。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极有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买卖“两卡”的危害

“两卡”一般指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等。非法买卖“两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生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被用于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中,这些犯罪现象对社会和家庭都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1.信用惩戒

中国人民银行将把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3.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

非法买卖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诈骗罪,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