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一女子去银行存5万元,钱款大于5万元,银行要求提供各种证据,来证明这笔钱来源是可靠的。女子百思不得其解,她忽然心生一计,从5万里面抽出100元来,不但没有出示证明,还顺利存了进去,领到了银行赠送的小礼物。
金丽丽手中有5万块钱,决定去银行中存钱。来到银行后,银行告知存5万元,需要出示具体的收入情况,金丽丽不想提供。
她只好尝试把5万块钱递过去,看看能不能存得上。没想到柜员并不着急接钱,反而张口就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家又是哪里的?
一连几个问题,金丽丽感受到了不尊重,只怕柜员是要来查户口的吧。而且,金丽丽这一笔钱的来源,并不想透露给外人。
为了保护隐私,金丽丽想拿上钱,立马转身走了。可柜员似乎有些火眼金睛,心下早就得知金丽丽的想法,赶紧向她解释道:这是上面的规定,去哪里存钱都得说明情况。
对此,金丽丽反问道:那家中的老人没有工作,是不是就不能来银行中存钱了?那些在家无业的人,是不是也没办法存钱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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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柜员不少听大家这样说,她也不生气,赶紧笑着向对方解释:我们也知道这样问不礼貌,不过既然上面已经规定了,想必以后都得问个清楚了。
柜员的几句话,打消了金丽丽去其他银行存钱的想法。她来银行存款前,并不知道这一规定,现在知道了,又无法提供收入的具体情况,那5万块钱还能不能存呀?
她询问柜员:像我们这种没有准备各种证明的,是不是就不能存钱了呀?银行柜员告知,还真是没办法存。
金丽丽一脸气愤表示:我家中的收入情况,是我自己的隐私。我只是想存个钱而已,怎么还要各种证明啊,你们有权利知道吗!
就在金丽丽不痛快时,柜员透露出了个消息,金丽丽刚刚还耷拉着的脸,竟然神采飞舞起来。

只见柜员说:其实银行也有一项规定,存款5万以下,是不需要提供各种证明的。这在别人看来,只是一句普通的话,可在金丽丽里看来,这可是一个相当及时的消息呀!
金丽丽心思活络起来,既然银行说5万元以上,需要提供各种证明,那么自己只需要存5万以下就好了。
只见金丽丽从这5万块钱中,抽出来了薄薄的一张100元。随后把剩余的钱递给柜员,表示:这是49900元,不足5万元,可以存钱了吧?
对于金丽丽的行为,柜员相当佩服,看来还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呀。柜员笑着打趣道:原来这个事儿,让你这么简单就解决了。
随后,柜员爽快地为其办理定期存款,还送了一个大礼包给她。时后,此事发布到网络后,引起众多网友热议。
有些人认为:才存5万块钱,就要面临各种证明。而女子抽出100元来,瞬间就符合规章制度了,真是可叹可笑至极。
而有些人则认为:哪怕真有人资金来源不明,不管是存几万元,问也不可能说实话呀。
还有的人则认为:对于普通人来说,问一问倒也无所谓。对于真正的诈骗分子来说,这样一问他们肯定心虚,想必以后会收敛一些。
只不过这种规矩,人们一时无法适应。如果以后成为了常态,人们也就不会那么排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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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钱款存入银行,银行需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金丽丽与银行签订存款协议后,银行作为保管的一方,理应对金丽丽的账户安全、存款信息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者。如银行责任造成钱款缺少,银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5万元以上为大额存款,根据反洗钱法,存钱需要实名制登记。

《反洗钱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客户存款金额5万元以上的交易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对客户的身份进行核实。
虽然我们都知道,到银行中存款,遵循存取自由的原则。不过,随着电信诈骗、洗钱等不法分子的增多,国家对于存款业务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我国规定银行对大额存款进行严格核查,包括存款人的信息、存款来源都包含在内,以此来降低风险。

3、张欢告知钱款来源、收入证明后,银行需要遵循保密原则。
《储蓄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存款有息、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储户在银行中存款,提供出来的各种证明信息,银行不得泄露出去,以免储户的钱款受损。银行在为储户办理业务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遵循存取款自由原则,不得侵害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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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