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郭说过只有同行之间才是赤裸裸的仇恨,这话说得确实没错,而且在中国往往有这样一个怪现象,当您在一个行业赚钱了,马上各种同行就会蜂拥而至,然后各自争抢一波客源,往往谁也得不到好处。下面要说的这起案件正是因此而起,坐在审讯室里的嫌疑人唐某因为同行间的仇恨,竟然干出了放火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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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60岁,平时就靠在北京捡废品为生,案发当晚在昌平区某村内突然冒出火光,一个停车场内有明火出现。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经过群众指认,这场火并不是偶然事件,而是有人点的火,而点火的正是唐某。随后民警将唐某抓获,而此时唐某满身酒气,面对民警口出狂言,自称任由民警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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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说火就是他放的,放完这把火他就开心了,他说自己最讨厌的就是收废品的,当天他要在停车场里充电,发现有两辆收废品的车辆停在院里充电,于是就把周边的废旧纸板弄成一堆,然后直接点着,想把对方的车烧毁。那么明明唐某也是收废品的,他干嘛要找其他收废品人员的麻烦呢?

原来唐某觉得对方抢了自己的生意,于是一直怀恨在心,当晚他发现了对方的三轮车,于是借着酒劲儿直接放火发泄。而他点火的地点不仅上方有高压线,周边还有居民区,实在是太过危险。虽然火势被及时扑灭,但是也造成两辆三轮车被烧毁,这一切都是源自同行间赤裸裸的仇恨,还有唐某淡薄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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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醒酒后,唐某也是依旧不后悔,只说自己喝多了,干了就干了。但是他却不知道放火罪的定罪量刑那是3年起,他已经60岁了,蹲三年大牢是个什么滋味,相信之后他会有所感悟。不过考虑到唐某在放火后没有离开现场,而是等待民警到来,有自首的从轻情节,近日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我们也提示大家,解决问题处理矛盾要讲究方式方法,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而且做生意赚钱也要讲究个和气生财,最完美的生意往往是你卖吃的我卖水,你卖袜子我卖鞋,而是不同行间的无休止内斗。也希望给大家能懂得这个道理,不要干什么事都一窝蜂的扎堆,最后不但树敌众多还捞不着好处,这又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