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忆:

陈超和徐晓燕是男女朋友。在他们的关系中,有几次情感纠纷,谈判无果而终。2020年10月17日下午,徐晓燕接到陈超的电话,称约她去见陈超的出租屋。许小燕同意了。因为担心和陈超发生争吵,她联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徐芳和刘辉。下午17:00左右,徐晓燕等三人来到陈超租的房间。许小燕与陈超谈判。她向陈超支付了2万元分手费。同时,双方将分手的消息通知了各自的家人。然后陈超打电话给他妈妈,但没有接通。也许许晓燕怀疑陈超是有意不接电话,所以她让陈超给别人打电话问他妈妈的电话号码。这个请求让陈超非常生气,于是他说自己出去吃饭,让许小燕等三个人在房间里等他。

大约十分钟后,陈超突然拿起两桶汽油冲进房间,锁上了门。三人还没反应过来,陈超就把汽油泼在了客厅的地板上,拿出打火机威胁说要点燃。许小燕等三人劝陈超冷静下来。然而,此时的陈超却处于一种兴奋的状态。他把一根胶带扔向他们三人,指示徐芳先把刘辉绑起来。徐小燕又把徐芳绑了起来,说要和徐小燕单独谈谈。在准备捆绑刘晖的过程中,徐芳趁陈超没有准备的时候,抢了陈超手里的打火机。陈超立刻用打火机点燃汽油。火灾造成陈超脸部、手部、下肢烧伤,徐小燕左下肢烧伤,徐芳脸部、手部、臀部、下肢烧伤,出租房屋及房屋内财物烧伤。很快火势蔓延开来,一些公共设施被烧毁,引起了地板上的人们的恐慌。经鉴定,徐小燕的伤情为轻伤,徐芳的伤情为轻伤。同日,陈超主动自首,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裁判到达案件后,陈超供述:2020年10月17日中午,他将购买的汽油桶和汽油放在租住房屋的17层和18层之间,然后打电话给徐晓燕,双方商量去陈超住处讨论分手。

法院认为,被告陈超明知汽油易燃物有危险,以在出租房屋内放火相威胁,引燃汽油,致使全层不明多数人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最终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伤,业主财产及部分公共设施受损,群众惊慌失措。他的行为已构成纵火罪,应当以纵火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超主动自首,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主动认罪接受处罚。同时,他获得了受害人徐晓燕的谅解,可以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监禁。

孟子说:“人生不正。因此,那些知道自己生活的人不会站在岩壁下。”恋爱中的男女往往是不理智的。如果关系是和谐的,缺乏理性可以促进双方的关系。如果关系不好,缺乏理智可能会让双方都处于危险之中,不得不保持警惕。这个人的别名是别名。关注我,保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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