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农业执法人员与人发生口角后当街持菜刀伤人,单位说他认错态度良好,纪检部门也找他谈了话,但他也没有被停职,派出所回复是需要等3个月后才能出伤势鉴定,根据伤情鉴定,再做处罚。期间可正常工作,当今当街砍人也不做刑事拘留了吗?装都不装一下了吗?

4月29日下午因是一名男子将车停在了洗车店门口,于是去咨询是否需要洗车服务,对方表示临时停一下,回家放下东西后就离开(可洗车店门口是营业区,很多车辆都需要停靠在此进行清洗)于是劝其马上离开,也许是语气不是很好两人突然发生了争吵。没想到的是,该名男子回家后取了两把菜刀将他汪先生砍伤。事后,家属了解到伤人者是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陈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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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距事发已经有一月有余,陈某某未受到任何处理,甚至没有行政拘留,依然在正常上班。陈某某表示自己还有半年就退休了,对于当天的事情他十分后悔,并解释称当时本不想伤人,只是想吓唬吓唬就行了,结果出现了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