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了,各位小伙伴在经历了前几年的汇算清缴应该都有一定的经验了,不过还有很多小伙伴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还没有具体的概念。今天就来详细介绍一下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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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针对上年度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4类收入合并后的“综合所得”,对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需要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目前年终奖的收入还是可以与综合所得进行分别核算申报的,预计2023年是最后一年分别核算,各位小伙伴在进行申报时可以把2个方案都试一下进行纳税测算,选择纳税金额小的即可。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税前收入-全年固定扣除额60000元-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

现在通过一个简单的案例来介绍一下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过程,

小李1-12月的税前工资合计180000元,全年个人部分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合计31500元,全年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12=24000元。

那小李在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80000-60000-31500-24000=64500元,根据图1得出第二级税率10%,最终的个人所得税为64500*10%-2520=3930元。

图1: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上述数据为年度汇算清缴时全年的数据,在每个月公司Hr也会根据该计算方法预缴每月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有的小伙伴在当年更换工作了,在老公司的时候个税税率已经来到了10%或者20%这一档。但是新公司在申报你的个税时,个税系统会重新按照3%这个税率计算,这种情况就会导致全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数据不连贯,在最终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会把这块的税率差补上,税率差越大,需要补缴的个税也越高。相当于是前几个月到手的工资变多了,统一在汇算清缴时补上这部分个税。

由于固定的扣除部分以及个人支付的社保公积金,会由公司Hr统一计算申报扣除,但是专项附加扣除则需要由员工自行填写后才能进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建议在填写时选择公司为扣缴义务人,这样就可以在每月预缴个税时就能享受相应的减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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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再介绍一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1、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该条例为2022年新出台政策,适用时间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以上就是所有的转向附加扣除项目了,达到条件的小伙伴一定要在个人所得税系统里填写相应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