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武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具体措施》,从持续优化准入准营环境、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强化个体工商户发展保障5个方面提出36条具体措施,为全市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添力赋能。

《措施》提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保障个体工商户一视同仁享受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逐步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和“集群注册”,降低开办和经营场所使用成本。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发生变化的,可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允许延续原成立时间、字号等。

《措施》明确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自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措施》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对具备条件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人员,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部分贴息。做好退役军人创业金融支持,对退役军人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上限。加强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以大数据金融科技手段分析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全力促进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

同时,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落实“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执行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措施》还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帮办服务水平、建立领导干部包抓联系制度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帮扶措施,扶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做优。

来源:武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