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顾客拳击,女店主把他打成8级伤残:判3年,赔20万

2016年,女店主卢某在经营一家店铺的时候,和一名男顾客肖某发生了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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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的一声,肖某用高压锅盖,把卢某的玻璃店门打碎。

“你等着,我报警了。”

卢某报警后,两人跟着民警坐上了巡防车,去派出所。

途中,两人吵得不可开交,肖某拳打卢某,卢某也是怒不可遏,愤而脱下高跟鞋,砸向肖某面部。

“啊!”

这回肖某吃了大亏,经过鉴定,肖某被卢某打成了八级伤残,卢某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3年、赔偿20万元。

2022年,刑满释放的卢某,在劝解下,在今年5月上旬给法院交了2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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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案件中,自始至终先动手的,都是男顾客肖某,只不过,他下手可能比较有分寸,没有构成伤残。

而女店主下手更狠一些,致使肖某八级伤残,最终不得不付出代价。

什么是八级伤残呢?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标准,从重到轻,分为1到10级,八级伤残属于较轻的级别。

八级伤残的分级原则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虽然较轻,但也是伤残,只能说在受到攻击后,反击时要考虑很多情况,要掌握好分寸,毕竟正当防卫、互殴、故意伤害的判定,还是较为复杂的,空间比较大。

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