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句话千万不能写哦!不然损失惨重,这句话对于想要转移财产或隐匿财产的一方来说,太好用了!!!所以签署离婚协议时,注意一定不要写上这句话,不然一旦离婚了,车子房子还好说,你要是想证明对方签订离婚协议时隐匿米行存款等等,就很难了!
2、财产已分割完毕,男女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如果协议上写了这句话,说明双方对总的财产情况和分割方式已经没有任何异议了,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你签订了就表示无异议,离婚后要是发现对方隐匿,转移财产,就算你去起诉对方,也有可能会败诉!
3、婚后贷款所G房屋归一方所有,贷款由要房的一方偿还!如果双方是婚后贷款买的房,离婚时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相应地房子的贷款也需要由他继续偿还。但是,即使在离婚协议中写明这一点,延期还款时,银行仍有可能向另一方催要!因为这笔贷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银行贷款买房形成的,属于夫妻共同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只能约束夫妻双方,是不能约束银行的,因此,双方仍然得向银行履行还款义务。
4、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
这句话看起来虽然没什么问题,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等不动产,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才能实现所有权的转移,也就是说,即便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属于自己份额的房产赠与子女只要没过户就无法达到赠与的效果,这种约定没什么实际的作用。
5抚养费给付至孩子成年!
大部分人在离婚协议上都会写上这一句,虽然这样写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孩子十八周岁以后还是需要钱的,孩子还要读大学,距离可以独立生活还需要几年的时间,学费,生活费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针对这部分的支出,抚养孩子的一方对于孩子18岁以后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何负担,也应该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