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老人儿子去世后,想要把存折中的钱拿出来,银行果断拒绝了。其理由是老人需要证明,自己是唯一一位继承人,否则无法告知账户余额信息。无奈之下,老人找来记者帮忙,银行看势头不对,告知卡内还有43块钱,表示取钱要拿证明来!
赵阿婆有80岁了,她在很年轻的时候,丈夫去世了,留下一个儿子,一辈子都没成家。赵阿婆和儿子一起生活,长达几十年时间。
本以为生活可以平平淡淡过下去,可这天赵阿婆迎来一个噩耗,他的儿子不幸离世了。赵阿婆哭得死去活来,从此再也没有伴儿了。
自从儿子去世后,赵阿婆把儿子的遗物,通通保存了起来。收拾遗物时,看到了儿子留下来的存折,她想把钱取出来用。没想到钱没取出来,还折腾了好几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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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赵阿婆来到银行后,表示想要取儿子的钱。银行柜员却告知她,这笔钱不是存款,而是遗产。想要取遗产的话,需要到公证处开证明,证明自己是唯一一个继承人。
赵阿婆告诉银行柜员,自己丈夫死得早,儿子又没有过婚配,家中也没小孩,自己真的是继承人。
现在人老了,有些事情跑不明白,也不听不懂人家说的啥,希望能给帮帮忙,把里面的钱拿出来。
可柜员却说:这是银行的规定,任何人不能越过规定取钱。看柜员这么有原则,赵阿婆无可奈何,只好请求银行柜员,查看账户里面的余额。
万万没想到,柜员眼睛盯着电脑看,嘴上一口拒绝了。还表示:赵阿婆没有权利知道账户的情况,除非提供证明,不然啥都看不了。

无奈之下,赵阿婆只能先行离去了。在之后的日子里,赵阿婆去了很多次银行,每次都是无功而返,她甚至连余额都不知道有多少。
后来,一次机缘巧合下,赵阿婆认识了名记者,希望他可以帮自己,把银行中的钱拿出来。
于是,记者带着赵阿婆,先去了公证处,证明赵阿婆的身份。可工作人员却告知,需要提供银行存款余额,才能帮忙开证明,赵阿婆无法提供出来。
工作人员又说,如果账户余额少于5万元,可以简化手续。赵阿婆的存折上,记录了一笔2500元的信息。
至于存折上余额到底是多少,赵阿婆无从得知,柜员也没有告诉她。随后,记者和赵阿婆来银行了解情况。
令人意外的是,柜员不似之前冷冰冰的模样,脸上堆满了笑容,态度更是热情,坐在电脑前,开始查询账户余额。早知道查询余额这么容易解决,赵阿婆无需来这么多趟了。
几分钟后,银行柜员告知,赵阿婆的儿子生前取过一笔钱。存折上的余额并不多,只剩下了43.79块钱。随后银行柜员还询问,要不就去开个证明,里面的钱就能拿出来?
赵阿婆心灰意冷表示,那倒不必了。自己折腾了这么多年,没想到还有这点钱,都不够来回跑的路费的。
虽然自己带着记者来了,不过真要去开公证,这一趟也得花十几块钱,还不如不取钱呢。手上的这本存折,就当儿子留给自己的念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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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产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过公证机构办理。
人在去世以后,家属想要取银行卡中的钱款,需要申请办理遗嘱公证,通常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不动产财产产权证明、户口簿、社保卡等信息。
还需要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婚姻状态等信息,符合要求方可在公证机构办理遗嘱证明。
2、5万以下的小额遗产继承,可简化办证程序。
《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规定:申请继承的单笔遗产数额没有超过人民币五万元。具体限额由各地方公证协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本项规定的最高限额内确定具体标准。
小额遗产(5万以下)可以简化办理证明程序,赵阿婆想要取出银行里面的钱,只需要提交儿子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证明,就可以到银行中取款了。超过(5万元)的话,该办理的手续一个都不能少,建议提前办理遗嘱公证。
3、银行可以为赵阿婆查询离世儿子的存款信息吗?
《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取款自由、存款自愿、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原则。
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银行要对客户的隐私保密,以此来维持客户与银行的信任关系。不过,凡事都有例外,特殊事情特殊对待,赵阿婆的儿子离世,这笔存款就成为了遗产,赵阿婆作为第一法定继承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到银行中查询账户余额信息。

4、本案提醒我们,老年人办理公证、遗产继承本就不易,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建议特殊事情特殊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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