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高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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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第一批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区级自主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公示确定的原则,认定12个区(市)为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区。

《通知》明确,决定命名西安市雁塔区、莲湖区和咸阳市兴平市、宝鸡市金台区、渭南市临渭区、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安康市汉滨区、榆林市榆阳区、延安市宝塔区、商洛市商州区、韩城市等12个区(市)为第一批陕西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区。

希望12个示范城区(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元化、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各地要宣传、学习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区(市)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促进陕西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