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为人民,行使监督解纠纷”,是案件当事人八宝镇八宝社区八宝村一、二组组长代表群众送来的锦旗上印着的心声。

“感谢检察官不厌其烦,多次往返八宝为我们双方解决纠纷,如果不是检察院介入,发挥检察监督职权,我们的争议也解决不了,你们辛苦了!”八宝村一、二组组长激动地说。

这源于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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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按照同级监督原则,将农某某与广南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使用权证撤销纠纷案中涉及的相关线索交由广南县院办理。该案系从2012年起,广南县八宝镇八宝社区八宝村一、二组村民以农某某户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先后多次进行维权,引发争议。2016年,广南县自然资源局确认案涉的250平方米土地争议来源不明,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后,将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撤销并收回。此后,该争议土地一直未得到确权。行政相对人多次申请予以确权并经过多次行政诉讼均未能解决该争议。

在争议持续时间长、双方当事人诉求差异大、和解困难的现实情况下,广南县院向广南县自然资源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同时启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程序。经全面调查取证,准确把握了该案涉土地争议长期无法解决的症结,为有效解决该土地纠纷,承办案件检察官多次与自然资源部门就办理土地登记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并先后反复多次到八宝镇向群众进行释法说理。通过开展大量调查走访、调查核实、释法说理、会议协商等工作,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人民政府、八宝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溯源治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履职,化解行政争议。最终促成八宝社区八宝村一、二组村民和农某某户达成协议,由农某某户支付八宝社区八宝村一、二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300600元,并按照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权登记申请。至此,这起持续11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纠纷终得实质性化解。

鲜红的锦旗,不仅体现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肯定,同时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下一步,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度。

来源:广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