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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鲁药监处罚〔2022〕BX21号了解:当事人青岛科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热敷贴及医用外科口罩经检验及复检不合格。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

1.没收标注青岛科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批号为20210106,型号规格为95mmX130mm的热敷贴3袋、标注青岛科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批号为20220302,型号规格为14.5cmX9cm 无菌型平面耳挂式的医用外科口罩15袋。

2.没收违法所得1176元。

3.处罚款50000元。

青岛科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3月04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昌佳路7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奉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