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桐柏县,网友金某发帖称,妻子在当地雇主家打临工时,掐走两枝兰花叶,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帖子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评论称事件可讨论程度堪比“大学生掏鸟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金某称,妻子夏某小学辍学几乎不识字,当时出于好奇从雇主汪某家两盆兰花中各自掐走一株花茎回家扦插,当地兰花协会鉴定其中一盆价值500元至1000元,另一盆兰花死亡无法鉴定。“县物价局定价是两盆一共7万元,我们赔偿了8万元获得谅解才判了缓刑。两次估价差距太大,我们不服。”
兰花主人汪某则称,两盆兰花是名贵品种,并且摆放在不同位置,夏某在花棚里挑了最贵的两盆,分别掰走两株花茎,导致一盆兰花死亡,另一盆至今存活状态不良,“我是十几万买的,这一下直接损失20万。我相信法律的判决。”

  • 法律分析:

从法院的判决来看,夏某应该是明知道这两株兰花的价值而去偷花茎的。

结合双方的说法,能看的出来夏某应该是对兰花有一定的了解,而且是明知道兰花的价值。

如果法院认为夏某是对兰花的价值一无所知的话,是不会这么判的,因为早前有个更经典的「天价葡萄案」。

2003年8月6日晚,4名农民工想吃水果,其中一名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当过临时工的李高尚说,林果所内种的水果好吃,到那里弄去。当晚4名民工步行近1小时翻墙进入林果所院内,在李高尚的带领下来到葡萄研究园。坐在葡萄架下4民工"甩开膀子"猛吃一气,临走时几人商量,走了老远的路光吃饱肚子太亏了,得带些回去。在路边垃圾箱附近李高尚捡了一只编织袋,几个人开始摘葡萄架上的葡萄,装满后抬着编织袋翻墙出来,在回工地的路上被警察逮个正着。盘查后,警方获悉,该4名男子编织袋中为其偷来的47斤科研用葡萄。这是北京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葡萄研究园投资40万元、历经10年培育研制的科研新品种。4位民工的馋嘴之举令其中的20余株试验链中断,损失无法估量。后北京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被偷的葡萄进行评估,涉案的23.5公斤葡萄直接经济损失为11220元。该葡萄一时被人们称为“天价”。
但最终物价局以市价鉴定葡萄价值300多元。4名农民工无罪释放。

这个案件确立了一个原则,就是盗窃的主客观必须一致,以偷普通葡萄的故意结果偷了价值40万科研葡萄,天价葡萄超出了嫌疑人的认知,故最终以普通葡萄价值认定盗窃金额。

这个判决原则只要是上过刑法课的都知道,而法院还能这么判,只能说明法院认为夏某是明知兰花的价值的。

所以这个案子跟所谓的「大学生掏鸟案」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跟大学生明知道所谓的「鸟」就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隼」一样,夏某也应该是明知道她偷摘的兰花不是普通的兰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