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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这是比李昊石更加严重、更加直接的对军人的侮辱。和这位“汪先生”相比,李昊石侮辱人民解放军,说的是自己养了两条野狗,看到这两条野狗,他想到了八个字,即“作风优良,能打胜仗”,至少从表面上看,他还没有敢直接说这八个字指的是军人,可“汪先生”这家伙直接把自己的宠物狗起名为“八一”,而且还在这条被他称为“八一”的宠物狗去世的时候发文悼念,发视频“带其回家”,这是何等的更加直接的对人民解放军荣誉的侮辱?如果李昊石狡辩说“作风优良,能打胜仗”指的是军人有些牵强,那么“八一”直接指的是军队及军人就是无法狡辩的事实,进而讲,“汪先生”将自己的宠物狗起名为“八一”就是更加直接的赤裸裸的对军人的侮辱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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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如果说李昊石作为艺人不太懂得军人的荣誉的重要,那么此事涉事之人“汪先生”身为退役军人,而且可能是一名军官,他自然要比李昊石更加明白人民军队在中国社会不可或缺的特殊地位,然而,他却把自己养的狗起名为“八一”,这么直接的侮辱人民解放军就是“知法犯法”,更加的不可饶恕。

第三,任何为这种行为开脱之人,都是助纣为虐。“汪先生”为狗起名“八一”,并在这条狗死去之后高调的进行发文悼念,分享视频,消息传开后,立马有一部分人为其开脱,寻找各种理由使其行为合理化、合法化。最具典型的就是这位专门写文章为其侮辱人民解放军行为开脱的网民“裕丰人间说”。他对于广大网民声讨汪先生为狗取名“八一”的行为开脱说:“其实对比两者(汪先生和李昊石)来看,完全不是一个类型的‘隐喻’,宠物狗‘八一’虽然是狗狗,但却拥有很高的智慧和忠诚,而李昊石所说的狗则是“野狗”,明显差了很多档次。”看看,这是多么苍白的开脱,其理由居然是宠物狗和野狗之区分。但是我们不仅要问,野狗是狗,宠物狗不是狗吗?难道前边冠以“宠物”牠就不是狗了吗?而只要是狗就是对人民解放军的侮辱。因为在中国人的眼里,狗就是贬义词,否则我们为什么对于“汪先生”把猫起名为“建军”而不加谴责呢?因为猫没有贬义。这就像生活中,如果你说谁长得像猫一样,人家可能不会反感,但如果你说人家长得像狗一样,你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