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丰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平顶山宇宝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宝丰法院秉持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根据《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建立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对破产案件进行了繁简分流,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可在短期内审结,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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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案件主办法官宣读了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破产管理人在会上作了执行职务的阶段性报告,宣读了公司现阶段财产状况、债权申报及核查情况报告,并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了表决。

该起案件是宝丰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破产案件的典型案例,自立案至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仅用时34天,极大限度地缩短了破产案件的审理期限。因该公司尚有破产财产,管理人在法院督促下,债权申报期内完成了债权核查、资产审计及价格评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所有债权人对债权审查结果均无异议,并一致通过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下一步,宝丰法院将持续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优化办案效率,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兰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