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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泸州融兆公司”,下同)受泸州市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下同),安排到泸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公开招聘辅警93名。
其中,一类职位(特警支队)34名,二类职位(交警支队)30名,三类职位(市强医所)15名,四类职位(市拘留所)3名,五类职位(市看守所)2名,六类职位(监管支队)1名,七类职位(禁毒支队)2名,八类职位(刑侦支队)2名,九类职位(通信保障科)1名,十类职位(政治部宣传科)1名,十一类职位(强医所、警辅科)2名(详见附件1)。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新进城落户人员,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户籍地不限,但在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有固定住所。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12.具有纹身、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13.不宜从事剧烈运动的;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二至十一类职位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1.每月到手工资。2个月试用期满后,每月到手工资不低于2400元,含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层级工资(十级至一级分别为50元至950元工资)等。试用期工资正常发放(无绩效工资、层级工资)。
2.年度考核金。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考核金为3000元,合格等次考核金为2500元。
3.享受其他政策待遇。包括“五险一金”(每月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约2000元)、商业保险(意外伤害险、补充医疗险等)和教育训练、表彰奖励、慰问优抚等。表现优异的,有机会参与定向招聘事业人员。
(二)一类职位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在二至十一类职位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基础上,增发每月1000元应急处突补贴(每月到手工资不低于3400元)。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31日
2.报名方法: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将所需报名资料放入同一压缩文件,以“姓名+职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例如“张三一类职位135********”)发送至指定邮箱1010533261@qq.com。同时加入“2023年5月辅警招聘报名群”(QQ群号:617292766或758421138),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均在群内通知,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
3.报名资料:
(1)泸州融兆公司(泸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自行插入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备注:在QQ群内下载;
(2)泸州融兆公司(泸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个人信息表(详见附件3)备注:在QQ群内下载;
(3)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自行在学信网截图)和相关特长的证明材料,非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户籍地人员,需自行提供居住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的相关证明(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新进城落户人员,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件;个人信用报告(各大银行征信中心均可查询打印)。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上传的相关材料,由公安机关组织专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QQ群内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体测
一类职位体测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根据泸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统一制定的标准评分,每个单项为100分,体测成绩折合为100分,体测成绩=(1000米跑成绩+100米跑成绩+4×10米折返跑成绩+立定跳远成绩+引体向上成绩)÷5。
二至十一类职位体测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每个单项为100分,体测成绩折合为100分,体测成绩=(1000米跑/800米跑成绩+4×10米折返跑成绩+立定跳远成绩)÷3。
其中,勤务岗位体测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文职岗位体测为过关性考试,招聘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QQ群内公告。
(四)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基础法律法规常识(50分)、基础公文常识(30分)、时事政治(20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文职岗位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第十一类职位加试公文写作,加试成绩与通用笔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笔试成绩。勤务岗位笔试为过关性考试,考务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QQ群内公告。
(五)面试
实行结构化面试。根据文职岗位笔试成绩、勤务岗位体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成绩共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核算
勤务岗位:总成绩=体测成绩×50%+面试成绩×50%
文职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第十一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分为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一类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二至十一类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心理健康普查实行过关测评。血检、尿检为必检项目。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费用自理(约600元左右)。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复测)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复测)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予以考察,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要求执行。
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对应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属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十一)签约试用
公示结束后,聘用对象全部与泸州融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泸州融兆公司安排到泸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到岗辅警执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的,提前3日通知本人,退回泸州融兆公司。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由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监督举报电话:泸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0830-3199141。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将建立QQ群,招聘各流程相关时间、地点、公示等周知事宜均在该群发布,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请考生网上报名后及时进入QQ群,主动查看相关公告,群内禁止发言,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泸州市公安局警辅科0830-3199682。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四)经过面试环节后,未被聘用人员,纳入辅警招聘后备库,成绩半年内有效。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泸州融兆公司和泸州市公安局联合组成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融兆公司和泸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 1.泸州融兆公司(泸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职位表
2.泸州融兆公司(泸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3.泸州融兆公司(泸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个人信息表
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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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警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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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泸州公安新媒体
审核/邹佶宏 审定/谷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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