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5日,根据监管部门提供的2022年第三批首发申请企业现场检查抽签名单,在监管部门代表、自律组织代表、行业代表和媒体代表共同见证下,中国证券业协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工作,发布2022年第三批首发申请企业现场检查抽查名单,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荣泰电工或者发行人)等20家公司入列。

2023年5月23日,荣泰电工即将上会,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88,000.00万元,分别用于年产240万套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是一家主营各类耐高温绝缘云母制品的企业。

问询显示,发行人曾经资产重组,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反馈回复:发行人持有平江湘北48%股权属于参股公司,2021年5月,发行人将上述股权转让给平江湘荣,转让后平江湘荣持有平江湘北100%股份;2021年10月,平江湘荣将所持平江湘北股份全部转让给陈舟、陈燎源。

平江湘荣由陈幼兮、陈驾兴控股,两人均持有发行人4.06%股份;陈驾兴为湖南荣泰总经理,陈幼兮为湖南荣泰监事,湖南荣泰曾为发行人实控人控制企业,现为发行人子公司。2019年3月、2021年7月,公司分两次通过湖南荣泰收购了平江湘北云母纸相关经营性资产;2020年5月,平江湘北向发行人无偿转让了多项云母纸相关专利。

2019和2020年期间,发行人曾拆借资金给平江湘北,其中拆出资金分别为3,760.00万元、2,000.00万元。平江湘北主要从事云母纸的生产和销售,其收入100%来自于发行人,属于发行人的供应商;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153.47万元、2,915.71万元和10,451.81万元,快速增长;而2019年至2021年5月发行人持有平江湘北股份期间,平江湘北净利润分别为-118.38万元、-641.44万元和889.80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平江湘北报告期的主要资产情况,是否将与云母纸相关的资产、人员全部转移给发行人,是否还保留相关资产,及其未来业务规划;结合平江湘北收入主要来自发行人,分析购买及处置平江湘北有关股份、资产的总体考虑,分两次购买平江湘北云母纸相关经营性资产并在此期间出售平江湘北股份的具体背景及合理性;平江湘荣受让平江湘北48%股份后于同年处置平江湘北股份的相关背景,陈幼兮、陈驾兴的任职履历,陈舟、陈燎源与发行人及其股东、董监高的关系。

结合平江湘北的股东背景及其与发行人的联系、与发行人的交易及往来情况、日常决策过程、实际经营情况等,说明发行人能否实质控制平江湘北,是否应当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平江湘北的经营情况和模式,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重叠情况;平江湘北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亏损的原因,是否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关于股权清晰方面,根据现场检查报告及申报材料:2018年12月27日普斯杰缴纳股权转让款360.39万元,来源于普斯杰实际控制人张奇克账户现金存入;2019年1月11日、16日发行人付平江湘北共360万元,2019年1月16日平江湘北付张奇克之女张消依360万元,当日取现。2021年3月10日,发行人对普斯杰分红116.17万元,该笔分红款先后转至张奇克银行账户、张消依配偶父亲账户后取现。

2020年12月30日,荆飞向湖南源臻支付股权受让款120万元,其中30万元来源于荆飞卡存现金、10万元来源于荆飞配偶卡存现金。2021年3月9日荆飞收到发行人分红款64.80万元后,于4月14日取现61万元。

荆飞入股时按1元/出资额的价格取得发行人120万元出资额,未约定服务期,因此一次性确认了1,080万元股份支付费用;2021年4月发行人对其他员工的股权激励方案中约定了5年服务期。

请发行人:说明2020年12月对荆飞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背景,对其他员工约定服务期但未对荆飞的予以约定的合理性,双方对服务期限是否存在潜在约定。提供2020年12月、2021年4月两次股权激励相关协议。

关于客户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26.52%、28.57%、36.87%和42.13%。发行人新能源汽车安全件收入占比持续上升,各期分别为25.50%、30.72%、50.07%和65.76%,且Volvo、一汽大众、上汽大众等主要客户对发行人的采购占同类采购比例为100%。

2021年9月,宁德时代通过宜宾晨道间接入股发行人,其中宁德时代持有宜宾晨道29.40%份额,宜宾晨道持有发行人7.20%股份,为发行人第三大股东;宁德时代2021年起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之一。

请发行人说明:分产品(新能源汽车安全件、小家电阻燃绝缘件、电缆阻燃绝缘带)说明各层级客户数量、金额、占比及变动原因;各类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收入及占该类业务收入的比重。

结合发行人与新能源汽车安全件客户的合作历史、采购占比变化、客户对供应商的认证及管理要求、相关框架协议签订情况、同类或相似竞品的竞争格局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宁德时代间接入股发行人的背景,入股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入股前后与发行人相关交易规模及价格的变动情况,并对交易价格公允性予以分析;是否存在其他客户或供应商入股发行人的情况。

关于业务安排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反馈回复:2011年8月,为取得荣泰科技控股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将所持全部发行人股权转让给荣泰科技,至2018年6月,发行人为荣泰科技全资子公司;此后,实际控制人决定将两家公司独立发展,至2019年1月荣泰科技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荣泰科技和全资子公司雷帕司实际经营业务分别为绝缘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绝缘漆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荣泰科技存在少量客户、供应商重合,分别向重合客户销售层压板、云母板、云母管和环氧胶、快固化树脂,向同一重合供应商采购甲苯等基础原材料。2021年8月,荣泰科技将电机用云母带业务相关的设备及存货等出售给发行人;荣泰科技、雷帕司曾向发行人无偿转让绝缘复合材料及其应用等专利。

根据公开信息,巨峰股份等同行业企业同时生产、销售绝缘漆和云母制品。

请发行人说明:实控人先后决定将发行人、荣泰科技合并经营、分开经营的背景和考量因素,是否符合行业一贯经营模式;结合云母制品、绝缘漆的原材料、生产环节、应用场景等异同和同行业公司同时经营两类产品的情况,说明两类业务是否存在竞争或协同关系,是否会影响发行人未来业务拓展和市场空间,以及实际控制人对两类业务的未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