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的李小姐买了一套学区房。但是该房屋较为特殊,该房屋与隔壁房屋原属于同一个房主,后来经历继承析产以及多次买卖,两套房分别被李小姐和杨先生购得。就在李小姐买完房准备装修时,问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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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李小姐所购买的房屋需要经过杨先生家才能进入,李小姐装修时发现,杨先生将通往自家的通道大门落了锁,并拒绝给李小姐钥匙。杨先生称,故山巷原来有通道可以进出李女士所购置的房屋,但是后来被违法建筑堵塞,造成无法通行,杨先生认为李小姐是可以要求违法建设者恢复原通道的。

二人最终对簿公堂,法院判决。该通道虽然位于杨先生购置的房屋的产权范围内,但该通道作为李小姐所购置的房屋的唯一出入通道时日已较为久远,属于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从现状以及从李小姐办理的产权证上看,李小姐所购置的房屋与故山巷之间是一堵完全封闭的墙体,故山巷上还有大量建筑,李小姐客观上无法从此处通行,李小姐的房屋仅能通过杨先生家的通道进出。

根据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原则,法院判决杨先生应为李小姐经过其房屋通道前往李小姐的房屋提供必要的便利。

其实,上述案件中,杨先生和李小姐都是受害者,由于故山巷的违建物导致李小姐的房屋无法直接通向外面,只能从杨先生家借路而行,间接对杨先生家造成了不便。因此,对于违建行为,二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要确定该建筑是否属于违建行为。业主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对相关违建部位的规划进行调查取证。

其次,对于违建行为可以向相关规划、城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如果举报投诉未果,可以采取违法查处申请这种法律手段。如果相关部门收到查处申请后,不依法调查处理,可以视情况提起相关的诉讼,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去履职。

再次,还可以视情况直接到法院提起相关的民事诉讼。如果民事诉讼胜诉,对方还不履行,还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杨先生和李小姐遇到的情况可能并不常见,想要彻底解决该问题需要双方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拆除相关违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