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有常,生命无常,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而在北京就发生了一起女子在公交车上吃糍粑噎死意外离世的案件,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可家属却向司机索赔:谁让你不阻止。

北京朝阳区的赵大爷和妻子王大妈都是单位的退休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可谓是幸福又圆满。每个月领着养老金不说,膝下还有儿女承欢,更没有房贷车贷压力,因此老两口平日里就是一起出门散散步拍拍照,十分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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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2日,公园里正是枫叶正红的时候,游客络绎不绝,王大妈和丈夫也是其中之一,在公园里逛了一下午以后已经将近六点了。老两口玩得尽兴,慢慢走向附近的公交站。

可来的实在不巧,他们到的时候公交正好行驶出去,一趟公交要等七八分钟,王大妈正想拉着丈夫坐下等待,身后就传来卖糍粑的叫卖声。王大妈逛公园消耗了很多体力,很快就在商贩那里买了一份三块钱的糍粑。

虽然便宜但糍粑的量并不少,加上老伴有糖尿病不能吃,因此饥肠辘辘的王大妈大快朵颐,还没等她把手里的糍粑吃完,面前便缓缓停下了他们所要乘坐的公交车。眼见车门即将紧闭,而手中的糍粑也剩得不多。

转瞬之间王大妈就做出了决定,她将糍粑拿好,一个跨步上了公交车。此时正值下班的高峰期,车厢里人满为患,但还是有两个年轻的好心人给夫妻俩让了坐,但王大妈连谢谢也说不出来,

为了省事将手中的包装盒丢掉,她不断的在嘴里塞着糍粑,终于将糍粑尽数消灭干净,包装盒也被丢赵大爷丢进垃圾桶之中。可就在他转头看到妻子时,却觉得妻子有些不对劲,她额头隐隐冒出虚汗,手还小幅度地拍着胸口。

“应该是人太多了空气不流通”,赵大爷默默的打开了身旁的窗户,就在他凑过去询问妻子有没有感觉好一点时,王大妈整个脖子和脸涨得通红,他这才意识到妻子是被噎住了,随后用了开始敲打妻子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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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措施并不是没有效果,王大妈在拍打下吐出半块糍粑,可喉咙里还是卡着不少,周围的乘客发现以后立马拿出水给王大妈帮助她把糍粑咽下去。可情况依旧没有得到缓解,王大妈还渐渐力竭倒在了丈夫身上。

情况危急,司机小陈当机立断改变车辆行驶方向,将公交车开往医院,为了节约时间,还让车上的乘客拨通120,提前让医院的医护人员做好救治准备。很快王大妈就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可遗憾的是王大妈最终还是抢救无效离世了。

一车人的通力合作并没有挽留住王大妈的生命,这难免十分可惜。按理说这场意外应该就此为止的,可在几天以后,王大妈的家属找到了公交车司机小陈,要求小陈赔偿110万元。

“东西也不是我逼着阿姨吃的,自己噎死了怎么还要我赔钱?”

而来索赔的赵大爷却据理力争的说谁让他不阻止,公交车司机在车上没有提醒乘客不能吃东西,所以王大妈才在车上吃糍粑最终被噎死的,因此妻子死亡的的起因就是公交车司机小陈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

小陈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失,也不存在违规行为,但他出于好心愿意给予部分补偿,可谁知赵大爷还是满意,咬定了要110万元的赔偿款,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最终赵大爷一纸诉状将小陈告上了法院。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小陈是否应当对王大妈的死承担责任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小陈与王大妈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从王大妈上公交车购买车票开始,便与公交司机之间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

其次,小陈没有履行注意义务的行为是否成立,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在本案中,小陈虽并未阻拦王大妈将糍粑带进车厢内,但事故现场的监控明确显示,现场贴有醒目的“禁止饮食”标识,并且公交车内的广播也会不断播放“严禁在车厢内饮食”的提醒,王大妈本身就违反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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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作为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而在本案中,王大妈的死是因为自己吞咽过急导致呼吸道堵塞而死亡,与小陈无关。

而小陈在发现在运输过程中发现王大妈身体异样后,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尽到了紧急救助义务,因此在本案中并不存在不当行为。综上所述,王大妈是因为自己的重大过失行为而失去生命,最终法院驳回了赵大爷的诉讼请求。

案件告一段落,这也告诫我们危险无处不在,危险无时不有,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小心为上,切莫因为一件小事就白白丢了一条性命。

而在本起案件中还有一个闪光点——评判案件观点方法已经与“谁死谁有理”的理念不再挂钩,只要行得正坐得端,绝不会有任何一个好人被冤枉。

(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