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高额负债,民怨沸腾,新军倒戈相向

清朝从入关到灭亡,享年268岁,若是从皇太极改国号为清开始算,则为276年,和明朝相当。

在收复各版图、安定各民族方面,清朝还是可圈可点的,步入近代,清朝统治阶级还有过洋务运动、戊戌变法等自救行为,为何最终全面崩溃?甚至成为最被人唾弃的封建王朝、可能没有之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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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朝的灭亡过程来说,也不甚复杂:

1、高额负债和经济崩溃。

1842年和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实际支付1476万两。1894年甲午战败,次年和日本签《马关条约》,清朝赔偿了日本2.315亿两,分4次还清,有利息。八国联军入侵后,1901年和11国签了《辛丑条约》,实际赔款6.642亿两。

这么多银子,还有利息,怎么能一下子还清呢?比如给日本的赔款,就比清廷3年的国库收入还多,即是说清朝大力搜刮民脂民膏也不够,拿不出来那么多银子,所以清朝想了一个“妙招”,向列强借款。

马关条约之后,清朝向英法俄德4国借款,总计白银3亿九千九百多万两,这些都是长期借款,利息高,不准提前偿还,本金利息总和为7亿两。

清末的经济早已入不敷出,年年亏损,光绪25年亏1292万两,到宣统3年亏7940万两。

不管赔款还是利息,最终都是要由底层的劳苦大众来偿还的,和明末一样,清朝对农民征收重税,地方官员又层层盘剥,很多农民被逼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

2、军事崩溃和新军倒戈。

清朝灭亡的直接诱因是1911年的辛亥武昌起义,而武昌起义的原因,是湖北新军的集体哗变。

这批有15000多人的湖北新军,有5000多人参加了文学社和共进会,表面上看是清朝的军队,实际上他们的思想早已发生了变化,对清朝的腐朽落后、固步自封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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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军还是晚清四大名臣之一的张之洞所经营的,因此可以说清朝的灭亡很大程度上是“自我毁灭”的。

更深层次的说,清朝经济、军事的崩溃,也只是表象,是什么导致了经济军事的瓦解?是科技和思想文化吗?这两者确实有一定功劳,但根本原因是制度的落后。

3、封建家天下的制度,赢不了宪政制度。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封建士兵为谁而战呢?肯定是为主子,为封赏,为皇家,和同维度的封建国家,可以打得有来有回,但和民族宪政国家就不一样了。

后者的工业化、个人权利的初步兴起、民族国家和民主宪政的形成,使得经济科技、思想文化能更好地作用于所有人,就会有为自己、为民族国家而战的信念和荣耀。

当时的有识之士和留学生大多数都明白了这一点,靠清朝这个陈旧臃肿的系统,永远不能防御列强的攻击,更遑论崛起。清末云南起义的40名将领中,有31人是留日学生,如蔡锷、唐继尧等。

清朝无力控制的,还有思想文化和舆论的失控,当时的不少报刊都在努力开启民智。

表面上看,是清朝打不赢列强的坚船利炮,是清朝不愿意在大航海时代引进西方的先进技术和科学理念,是清朝把他们入主中原、平定天下的火器束之高阁,以至于晚清有士官看见西方火器,以为是妖物,而拿大粪去泼。

这背后,依然是家天下制度的心理在作祟,即做一切事,是要有利于皇家,而不是有利于民众。

严复在《原强》中说,西方富强就是因为利民,民法是现代社会的基础,而明清时期都没有这个基础,因此宪政也就建立不起来。

梁启超在《爱国论》中说,人人爱国的前提是人人有权利,清朝四万万人,但国只是一家人、少数人的国,不属于民众,民众也就不会爱国。

他认为,一家一姓私有之国,必须变为民所共有之国,才能强起来,民不值得也不应该为一姓私有之国而死。

所以,兴民权是强国必不可少的一步。

以上,清朝灭亡的原因是经济、军事、政治等各方面的崩溃,但根本原因是制度的落后,封建家天下皇权制度与小农生产经济,已经抗衡不了宪政民族国家和工业化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