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谈谈「五四运动」因何而起?
「五四运动」的直接起因就是「巴黎和会」(Paris Peace Conference,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会」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战胜国在巴黎凡尔赛宫召开的,安排战后世界秩序的协商会议。一共有27个战胜国的10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最后大会形成的法律文件就是《凡尔赛和约》。因为战胜国与战败的奥匈帝国的奥地利单独签订了《圣日耳曼条约》,与匈牙利签订了《特里亚农条约》,与保加利亚签订了《讷依和约》,与奥斯曼土耳其签订了《色佛尔条约》。所以《凡尔赛和约》就是对德和约。它的正式名称叫《协约国和参战各国对德和约》。
而因为《凡尔赛合约》中约定,要将战前德国在中国山东的全部权益转由日本继承,引起了中国国民,主要是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极大不满,遂爆发了五四运动。喊出「外争国权,内惩国贼」的口号。
日本之所以提出要继承德国在中国山东的权益的主要理由是:
第一、1914年是日本出兵打下的德国控制的山东与胶济铁路。
第二、日本与北洋政府在1915年签订的《中日民四条约》中(1915年5月25日) ,明确规定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由日本继承。
也就是说北洋政府实际上在1915年的《中日民四条约》中,已经承认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由日本继承。但是北洋政府在1919年,试图利用《凡尔赛和约》,借助西方列强的力量,推翻当初被迫签订的《中日民四条约》中的「山东承诺」。
北洋政府谈判代表的主要反对观点是:
第一、中国也是一战的战胜国。虽然没有参加军事行动,但向欧洲派出了大约20万名劳工,并提供了大量的粮食,也是为战争做出了巨大贡献与牺牲。所以作为战胜国,中国有理由要求战败的德国归还山东主权,而不是将中国的主权从德国转让给日本。
第二,中日之间的条约不应成为中国收回山东主权的障碍。因为按照国际法中的「强加原则」和「情势变迁原则」,条约效力仍存疑问。「强迫原则」就是北洋政府认为《中日民四条约》是日本强加中国的条约。而「情势变迁」就是指签约时中国还并未参加一战,但1917年中国对德宣战,也是参战国和战胜国。
简而言之:英国支持日本,美国支持中国。最后日本以退出国联相威胁,美国被迫妥协,也转而支持日本。1919年4月30日,大会形成决议,决定支持日本立场,将德国山东权益转让日本。
消息传到北京,5月2日北洋政府外交委员会主任林长民(林徽因生父),在《晨报》发表《外交警报敬告国民书》。陈述了外交交涉的过程,并明确表示,虽然外交交涉已经失败,但目前合约还只是预备合同,政府坚决不会承认。“愿合我四万万众,誓死图之”。
5月3日晚,在校长蔡元培的暗中支持下,北京大学1000多名学生在学校礼堂集会,号召示威请愿奋起救国。因为学生们获悉「巴黎和会」之所以支持日本的依据,就是1915年签订的《中日民四条约》。所以提出严惩卖国贼曹汝霖,章宗祥和陆宗舆。因为他们都是当时北洋政府对日外交的主政官员。曹汝霖时任外交次长,章宗祥和陆宗舆都做过驻日公使。学生们之所以提出他们是卖国贼,并不是说他们在巴黎和会上出卖国家利益,而是说他们在3年以前1915年的《中日二十一 条》和《中日民四条约》的外交交涉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意思是说:就是因为他们当初出卖了国家利益,所以才导致今天「巴黎和会」之恶果。
所谓《二十一条》就是指1915年1月,日本向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提出的一个秘密备忘录。日语叫做《对华二十一条要求》,因为其主要内容有二十一条,所以被简称为《二十一条》。
《二十一条》的主要诉求,简单说就是日本要求中日关系要特殊化。日本要在中国享有独有的,优于西方列强的特殊权利。而且日本的在华特权以及中日之间的特殊关系要以中日正式条约的形式确定下来。所以所谓《二十一条》也可以理解为就是日本方面提出的一个谈判条件,它并不是中日两国签订的正式条约。中日之间也从没签订过《二十一条》。
简而言之,北洋政府运用各种策略,与日本周旋了3个多月。最后,1915年5月7日,日本提出最后通碟,要求北洋政府必须三天之内,也就是限5月9日下午6时前给予答复。
第二天,5月8日,北洋政府向列强求助。英国和美国表示无能为力。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都劝告袁世凯,当前情势下,应尽量避免与日本发生正面之冲突。北洋政府目前只能接受日本条件,别无自全之道。
5月8日下午北洋政府被迫屈服宣布可以接受《二十一条》中的部分内容。所以中日双方在1915年的5月25日签订了《中日民四条约》。
虽然《中日民四条约》的内容基本都源自《二十一条》,但是《民四条约》不是《二十一条》。因为与当初的所谓《二十一条》的原文本相比,最后签订的《中日民四条约》实际上只保留了其中的“十二条”。
简单说,就当时的情势而言,北洋政府的一干外交家们并没有人卖国。最后的中日民四条约是他们对21条据理力争,外交努力之极限博弈的结果。
胡适(1891-1962,中国现代思想家 文学家 哲学家)在日记中说:“吾国此次对日交涉,可谓知己知彼,既知持重,又能有所不挠,能柔也能刚,此则历来外交史所未见。”
蒋廷黻(1895-1965,中国史学家 外交家 )说:“关于《二十一条》的交涉,袁世凯、曹汝霖、陆宗舆诸人都是爱国者,并且在当时形势之下,他们的外交已做到尽头”。
陈恭禄(1900-1966,中国著名历史学家,中国近代史专家)在分析袁世凯最后不得不妥协的原因时说:“就国际形势而言,中日强弱悬殊,和战均不利中国,衔其轻重利害,决定大计,终乃迫而忍辱签订条约,何可厚非?”
在《二十一条》和《中日民四条约》的交涉中,袁世凯也绝不是一个所谓为了一己私利“卖国求荣者”,更不是为了换取日本支持其称帝而出卖国家利益。反而是恰恰相反,正是因为袁世凯在对日交涉中所表现出的抵抗与不合作,直接导致了日本政界随后形成了一股所谓「倒袁派」政治力量。他们认为袁世凯是不可信任的政治对手,是日本大陆政策实现在华利益的政治障碍。也正是这股日本「倒袁政治势力」在随后袁世凯的称帝推动中,上下其手,最后陷袁世凯于绝境,直接导致了袁世凯帝制的失败。
应该说5月3日北京大学学生在学校的集会,其最初的诉求本来是声援政府,向日本示威,向西方列强请愿。“严惩卖国贼”只是部分学生愤怒之下的激愤之语,因为无论是1915年的中日交涉,还是1919年的巴黎和会交涉,并没有人出卖国家利益。“卖国贼”完全是莫须有的指控。但是当愤怒的学生走上街头,事态的发展就开始走向了无法控制的方向。
1919年的5月4日,下午大约1点左右,北京13所学校的大约三千多名学生汇集天安门广场,举行抗议示威。因为学生们的原计划,是去位于天安门广场东南角的东交民巷使馆区,向西方各国递交请愿书。抗议「巴黎和会」的不公。但是因为东交民巷封闭,抗议的学生不能通行。请愿受阻的学生不能接受半途而废无功而返,所以游行的队伍在下午大约4点半左右的时候,开始转移到位于天安门广场东北的赵家楼2号曹汝霖家,殴打了正在曹汝霖家做客的章宗祥,放火烧了曹汝霖家。这就是“火烧赵家楼事件”,标志着「五四运动」的爆发。
本来和平的请愿示威,演变成了暴力攻击行为。而警察为平息事态维护秩序的行动,又激起了声援学生抗议政府的示威。至此声援政府抗议日本和西方列强的爱国请愿活动,就逐渐演变成了抗议政府的群众运动。
从1919年5月4日开始,大约到6月12日,事态才逐渐平息,持续了大约一个多月。从最开始的北京学生游行抗议示威,逐渐发展到蔓延全国22个省,超过200个城市的学生教师罢课,工人罢工和商人罢市的全国性政治运动。
其实本来北洋政府事先对「巴黎和会」抱有很高期望。中国代表团当时提出了中国的7项要求。包括归还租界,撤销领事裁判权,废除外国势力范围,关税自由,撤销外国军队等等。本来的计划是借「巴黎和会」全面主张国家主权。但是因为英法美最后都选择支持日本,反对中国,使中国的外交企图全部落空,并且引发了国内的政治动荡。
简而言之,最后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三人以及北洋政府总理钱能训辞职,总统徐世昌也提出辞职,最后未被接受。
北洋政府最后虽然拒绝在《凡尔赛和约》签字。但日本还是按约接受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一直到1922年通过「华盛顿会议」,借助国际社会的干预,北洋政府才与日本签订《解决山东问题悬案条约》废除了《民四条约》的部分条款,成功收回了山东主权,终于最终解决了山东主权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北洋政府最初的的想法,可能是试图利用民意,向日本和西方列强施压。因为1915年,中日《二十一条》交涉时袁世凯也使用过同样的策略,就是利用媒体煽动民间反日情绪和营造反日舆论,应该说这是一种「弱国外交的非常手段」,在对日交涉中也发挥了作用。但是在五四运动中不仅没能有效的阻止日本对山东的占据,反而是使北洋政府陷入了政治危机。
另外还需要指出的是,「五四运动」与「新文化运动」并不是一个运动。简而言之,新文化运动开始于1915年,是文化运动,目的是“启蒙”。五四运动是特指1919年5月4日开始的「政治运动」,目的是“救亡”。按毛泽东的说法,「新文化运动」是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运动」。「五四运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运动」。按蒋介石的话说:新文化运运动是崇洋媚外,五四运动是反帝爱国。
所谓「五四新文化运动」这个说法其实是把五四运动与新文化运动混为一谈,认为二者是一个运动的两个阶段。这种说法其实只不过是,一方面是为五四政治运动寻找了一个文化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是为新文化运动寻找了一个政治正确性基础。但带来的混乱和混淆。事实上妨碍了,对这两个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但并不相同的历史事件的理解。
而「五四」之所以被称为青年节,是因为1939年为了纪念五四运动20周年,陕甘宁边区的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决定将5月4日定为中国青年节。所以也被称为五四青年节。同时国民政府也将5月4日定为青年节。所以1939年的5月4日是国共两党共同庆祝的首届五四青年节。
毛泽东为此专门题词和撰文。毛泽东在文章中明确指出:五四运动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始,是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一部分。是在思想上和干部上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作了准备。五四运动最大的贡献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成立。
毛泽东还说:看一个青年是不是革命的,就是看他愿意不愿意并且实行不实行和广大的工农群众结合在一块。愿意并且实行和工农结合的,是革命的,否则就是不革命的,或者是反革命的。我希望全国的青年都到工农民众中去,变为工农民众的宣传者和组织者。
但是之后,国共两党因为对应该如何理解「五四运动」产生了分歧,互相争夺对「五四运动」的解释权。所以1944年国民党政府将五月四日改为“文艺节”。而将3月29日,定为中华民国青年节。因为1943年3月29日是三青团,也就是「三民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的日子。
所以「五四运动」可以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政治运动」,而不是思想启蒙运动或者文化运动。「五四青年节」是中国共产党创立的一个「红色节日」和「革命节日」。如果纪念「五四」首先应该尊重历史,不能断章取义的肢解历史,不能把「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以及「五四青年节」这些有特定历史含义的概念脱离历史语境,望文生义,为我所用地过度诠释,不能想把「五四」理解成什么运动,就当什么运动来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