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车轮胎采购第二批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LH-2023-00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车轮胎采购第二批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8万元,招
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 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车轮胎采购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车轮胎采购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车轮胎采购第二批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为具备供货能力的生产供应商或代理商,生产商需出具证明文件,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商厂家授权书;
3、出具投标承诺书,承诺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有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 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且证明企业盈利)或提供投标截至时 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
6、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 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按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投标(响应)。
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8、股权结构认定:提供股权结构认定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提取的查询结果(附截图证明),且提取时间必须在招标
文件领取截止日期之后,并加盖公章;
9、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述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供应商须提供的查询结果(附截图证明),且提取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期之
后,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
提供以下证件:(1)有效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10时00分
七、其他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116973305
邮 箱:libuo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