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四川正式进入汛期。《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规定:本省汛期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专家表示,我省今年汛期的主要气象灾害包括气象干旱、高温热浪、山洪地质灾害以及阶段性强降雨和暴雨洪涝,需提前做好各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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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救灾必须将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结合起来。汛期到来前,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居安思危、科学谋划,从源头上做足准备、加强防范,妥善安排好物资储备、救援组织体系、救援队伍组成、汛情预警机制、汛期应急预案等工作;主汛期到来后,党员干部身先士卒模范带头,积极部署实施防汛各项举措。各级党组织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要坚持汛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组织党员干部第一时间到岗到位,立即进入状态,有序推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广大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闻汛而动、勇挑重担、身先士卒,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抵御汛情,努力践行初心和使命。

防汛救灾工作不但要时刻警惕,还需要保持信心。防汛救灾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也是考验党员干部初心使命的大考。基层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基层党组织号召,立足本职、发挥优势,主动投入到防汛救灾中来,带领群众筑牢防汛“生命墙”,在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防汛责任重大,行动不宜迟缓。守护群众安危,要在险情到来前,提早做通做好群众工作,要主动做与汛情相关正面信息的传播者,严把人民群众“思想关、舆论关”,振奋士气,鼓舞信心,积极引导群众的思想意识形态,做好人民群众生活保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与关怀,用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关系。

防汛救灾一方面关系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方面关系着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的精神,定能在防汛救灾一线筑起冲不垮的“红色堤坝”,共同守护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