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湖北烟草商业系统PE膜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ZB-10-04A-2023-D-E05455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湖北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0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北烟草商业系统PE膜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10-04A-2023-D-E05455),招标人为湖北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确定一家PE膜(热收缩膜)制造商,拟由其向湖北烟草商业系统10家市级公司供应PE膜。
2.2采购数量:拟采购数量为1020.49吨,实际采购数量依据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
2.3履约期限:本项目采购周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服务期自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供货全部完成且质保期满,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80天,期满后合同终止。
2.4交货期:在采购人提供采购需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GB/T13519-2016包装用聚乙烯热收缩薄膜》标准和采购人质量要求。
2.7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单价最高限价:1.3万元/吨(净重单价,不含芯体重量,含税),增值税税率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8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由本项目需求主体(名单见招标文件附件)分别与中标人签订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标的物采购合同。在合同约定的采购服务期内,中标人根据实际需求数量供货。若在合同期内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服务响应不及时等不良行为的,本项目需求主体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2.9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或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3 投标人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PE膜包装材料的制造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1.制造商声明函;2.生产场地的房产证或有效租赁合同;3.PE膜生产设施、设备清单;4.厂房外观实景图;5.PE膜生产车间实景图;6.投标样品,样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要求。)
3.4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1.提供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提供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否则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移出);(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https://wenshu.court.gov.cn/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日之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提供承诺函及以上公告发布后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 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提供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购买:请于2023年5月9日08时30分至2023年5月15日17时30分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
4.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5月30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100,0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 1057 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