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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王莉一行4人就虚假诉讼监督、大标的额民商事案件审判专项监督工作到门头沟区检察院调研。门头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俊瑛,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欣宇,门头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霍丽娜陪同调研,门头沟区检察院、海淀区检察院、丰台区检察院、昌平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及干警代表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与会各基层院分别围绕调研主题汇报了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问题和建议,最高检第六检察厅调研组结合调研内容同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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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欣宇表示,北京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干警将继续做好专项监督工作,提升整体监督质效。

闫俊瑛对最高检、市检察院对门头沟院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将全力以赴抓好虚假诉讼监督及大标的额民商事案件审判专项监督工作的贯彻落实,结合本区工作实际打造具有门头沟特色的民事检察工作品牌。

王莉副厅长充分肯定各区院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果,并就虚假诉讼监督及大标的额民商事案件审判专项监督工作进一步开展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常态化做好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久久为功。虚假诉讼涉及领域逐年扩展,并呈现出阶段性特点,在不同阶段以不同的案件类型集中出现,打击虚假诉讼是个长期工程,需要持续发力。

二是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发挥优势。检察机关应以检察监督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从倡导、预防、惩治等多方面多措并举,整体、系统、综合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开展。

三是借助外力团结协作,实现共赢。虚假诉讼案件属性与刑事犯罪密切相关,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时既要用好用足自身的调查核实手段,又要与公安机关、刑事检察一道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持续推进虚假诉讼标本兼治,达成双赢多赢共赢。

四是以个案为切入点发掘类案,提升效果。虚假诉讼案件常呈现串案、窝案的特点,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应从类案监督角度开展相应数据的筛查、比对、分析,发掘潜在的同类型案件,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座谈会后,王莉副厅长一行参观了门头沟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并实地调研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并就该院正在办理的小额诉讼案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等开展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