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交场站房屋隐患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K 2023-3-10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交场站房屋隐患整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交场站房屋隐患整改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共梳理点位41处,覆盖临建房屋面积约2879平方米,具体为:办公、仓库、厨房、卫生间等,包括不限于购买装配式移动板房、做基础、装箱房、地面、上下水、电等
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书中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交场站房屋隐患整改项目;
(002)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交场站房屋隐患整改项目(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交场站房屋隐患整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项目部人员配备:投标人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2023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且需书面声明;
(10)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平台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需自行打印系统平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自行打印系统平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12) 投标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ourt.gov.cn) 查询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需自行打印系统平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002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交场站房屋隐患整改项目(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项目部人员配备:投标人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2023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且需书面声明;
(10)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平台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需自行打印系统平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自行打印系统平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12) 投标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ourt.gov.cn) 查询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需自行打印系统平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经办人手机号码、邮箱等资料。
2、文件费用每标段1000元/本, 售后不退。
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