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疆能源(集团)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3号公寓楼、职工食堂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能源(集团)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3号公寓楼、职工食堂EPC总承包 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803.643999万元,招标人为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建设地点: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
2.建设规模:职工食堂: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6.5米,
一层为食堂操作间,二层为职工餐厅,三层为包厢,可容纳300人同时就餐,配套中央空调、 热水系统。3号单身公寓: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地上五层,建筑高度19.5米,
三层与1、2号单身公寓三层采用钢筋混凝土连廊相接,配套地暖、中央空调等系统,热水 及地暖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供热,夏天由中央空调制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 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 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2)工程施工范围经业主 确认的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 造价控制、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 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能源(集团)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3号公寓楼、职工食堂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能源(集团)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3号公寓楼、职工食堂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 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 建(2018)10号)要求,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单位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日经理 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 已超过5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设计和施工单位须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2020年1月一至今),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或 竣工验收意见表落款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 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施工单位至少2项6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类业绩(一般公共建筑或住宅宿舍等)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报 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的原件扫描件]。
(2)设计单位至少2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总面积5000平方米(含) 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一般公共建筑或住宅宿舍等),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合格书]。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1项6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类业 绩(一般公共建筑或住宅宿舍等)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 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 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有效的安考B证,无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施 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至少1项6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类业 绩(一般公共建筑或住宅宿舍等)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 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至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 项目设计业绩指总面积5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一般公共建筑或 住宅宿舍等),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设计负责 人]。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标 段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 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 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 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企业,若中 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⑤ 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9.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 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9日10时00分到2023年05月14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 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目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10时30分
七、其他
1.总承包计划工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交付已定稿设计文件: 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通过审图机构或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取得施工审图合格书;配合施工 管理直至行业验收:施工工期:479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800272717
邮箱:zmlds7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