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美好生活

为进一步宣传《民法典》,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让《民法典》走进群众,护航群众美好生活,5月8日,无棣县司法局信阳司法所联合镇科协走进信阳镇繁华路口,开展《民法典》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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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我想问问还没出生的孩子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大爷,在《民法典》第十六条有明文规定,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和权利。”在热闹的路口,身穿“红马甲”的工作人员在认真的解答群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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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治宣传彩页,积极宣传遗产继承、土地经营权流传、婚姻家庭等相关内容,通过现场宣讲、一问一答的形式,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民法典即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引导群众正确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此次活动悬挂条幅2条,解答群众咨询15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210余份,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辖区群众对《民法典》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和见解,把知法懂法守法的信念根植在群众心中,营造平安法治的社会氛围,护航群众的美好生活。

(供稿:无棣县司法局信阳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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