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的

通 告

广大市民:

为缓解县城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区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实施工作日县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车辆号牌限行区域抓拍系统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3年5月4日(周四)起,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1、普集高中西侧中国石化加油站处以东至彩虹桥东耳道以西区域实行限号通行;此限行区域全天候禁止限行机动车辆通行;请择路绕行(西宝中线由东向西过来的大货车行至彩虹桥西耳道入口处禁止直行,可以左转上西宝高速或调头前往344国道;由西向东过来的大货车行至中国石化加油站处禁止直行,可调头绕行曹代路、344国道或杨凌高速择路绕行);

2、普小路与沃德路什字以西区域

3、苏武大道立交桥以北区域

4、西关什字以东区域

5、曹店什字以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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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行规定:

(一)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 ,星期三限行3和8 ,星期四限行4和9 ,星期五限行5和0。

(二)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止通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抢修抢险和保障重大民生工程车辆除外)。

(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新能源汽车,包含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甲醇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含网约出租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五)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查车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车辆。

交警部门将严查在禁限行区域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引导过境车辆绕开城区行驶。对凡是不按照限号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公安交警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023年4月28日

来源:武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