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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胶州市李哥庄镇204国道以南,李王路以东施工的青岛风景小区幼儿园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被罚。

胶建安行处字〔2023〕第011号显示:青岛舜杰工程有限公司在胶州市李哥庄镇204国道以南,李王路以东施工的青岛风景小区幼儿园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楼梯临边无防护,模板支撑缺扫地杆和上部拉结横杆,脚手架拉节点不足,架体未超出作业面1.5米,总分箱无防护棚,无接地接零保护等安全隐患的行为,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

胶建安行处字〔2023〕第012号显示:青岛恩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胶州市李哥庄镇204国道以南,李王路以东监理的青岛风景小区幼儿园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楼梯临边无防护模板支撑,缺扫地杆和上部拉截横杆,脚手架拉节点不足,架体价位超出作业面1.5米,总分箱无防护棚,无接地接零保护等安全隐患的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第20条之规定。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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