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一起在高铁上发生的争执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在这起事件中,一名女子在乘坐高铁时受到了孩子家长的袭击,并进行了还击。然而,警方最终对这起事件定性为“互殴”,对于受害者的处罚相对轻微,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那么我将会从多个角度分析这起事件,并探讨定性为“互殴”是否公正合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互殴”这个词汇的定义。在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互殴是指“双方在打斗中都有明显的过错”。这个定义表明,互殴需要双方都有过错,也就是说,如果只有一方有过错,那么就不能定性为互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这起事件中,女子被孩子家长打了一巴掌,而她进行的还击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所以女子显然没有过错。然而,警方却对这起事件定性为“互殴”,并对女子进行了轻微处罚,这让人感到不公平。

其次,我们需要探讨的是,孩子家长在这起事件中是否有过错。根据女子发布的视频,孩子家长没有制止孩子撞击女子的椅背,也没有对孩子进行管教,这表明孩子家长在这起事件中存在过错。然而,警方对孩子家长的处罚也相对轻微,这让人感到不公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最后,我们需要探讨的是,对于这起事件的定性是否合理。如果我们认为女子进行的还击是在保护自己,而孩子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管教,则这起事件应该定性为“被侵犯者正当防卫”。在我国的《刑法》中,对于正当防卫的定义是“为了制止正在侵害自己合法权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女子进行的还击明显是为了制止孩子家长的不法侵害行为,因此女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定义。

综上所述,警方对于这起事件的定性并不公正合理。女子进行的还击是在保护自己,而孩子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管教,因此这起事件应该被定性为“被侵犯者正当防卫”。如果警方能够对这起事件进行更为客观、公正的调查,并将定性更改为被侵犯者正当防卫,那么对于受害者的处罚也应该相应调整,这样才能够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并对于不法侵害行为进行有效的惩罚。

同时,这起事件也引起了人们对于公共场所秩序和教育的反思。在公共场所,我们需要遵守一定的社会公德,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应该做出损害他人的行为。此外,家长也需要对孩子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孩子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应该随意侵害他人。

总之,这起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反映出了一些社会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和反思,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于公共场所秩序和教育的管理和教育,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