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许多小微企业和个人都通过贷款来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由于房屋价值较高,房屋押贷款可以用于解决大额资金问题,所以更受大家的喜爱。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更加简单高效,但许多人在办理过程中还存在误区。今天泛兰士整理了上万例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过程中大家容易存在的误区,快来一起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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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1:只能抵押自己的房子

大多数人都认为,只有自己名下的房屋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但实际上,按照相关规定,借款人可以用他人名下的房屋来申请抵押贷款,但需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出具购房合同、签订同意抵押承诺书,若双方均为已婚,则需要双方夫妻同时到场签字,否则抵押无效。

误区2:所有房子都可以办抵押贷

一般来说,可以正常上市交易的商品房、公寓甚至厂房均可以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但是例如农村的自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权属有争议的房屋都是不能用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相关的商务经理。

误区3:房屋抵押贷款之后就不能出租或自住了

即使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后,你还是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将房产出租或自住都是可以的。只要之后还清了贷款,房屋就还是属于你的,并不会有任何改变。但如果你之后偿还不了贷款,在银行的多次催收下依然没有归还贷款,那么银行将会把此房屋收回处置。

误区4:已抵押房产不可以再做抵押贷款

很多人认为,房屋办理抵押贷款之后,在未结清贷款之前,是不能再次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在一些金融机构中,已经办理了抵押的房屋还是可以二次办理抵押贷款,只要房产还有余值,且目前的贷款额+余值大于该房屋的总可贷额度,就可以申请办理二次抵押。

经过本次泛兰士的讲解,你应该对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常见的误区有了一定的了解,泛兰士在此提醒大家,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大家还需要保持着谨慎的心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