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河南省洛阳军粮区域配送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0105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洛阳军粮区域配送中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3735.53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本工程概算核定为:5365.86万元人民币。其 中工程费用4858.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6.22万元,预备费130.87万元。总占地面积15915.00平方米。项目总建设面积12078.82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洛阳军粮区域配送中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省洛阳军粮区域配送中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 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项目 中标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 加盖单位公章):
3.4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类中级(含)以上相关专业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书 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聘用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5在项目建设期间,未经甲方允许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且不得离开洛阳本地 (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上报甲方)。(投标文件中须出具对以上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9日08时00分到2023年05月15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时30分
联系人:谷先生
电话:18600773263
邮箱:m18600773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