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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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一条音频对录线、两台手机,就能架设虚拟拨号(GOIP)设备帮助诈骗分子在境外实现远程操控。近期,赤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架设虚拟拨号设备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提供通讯技术支持的林某甲、林某乙、黎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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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林某甲用自己名下的手机卡成功协助境外诈骗分子实施诈骗1起,涉案金额188972元。期间林某乙、黎某某等人经常到林某甲家里,得知林某甲协助境外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有利可图。于是,林某甲、林某乙、黎某某等5人就商量合伙分工合作,并认购以3000元一股作为入股的运营资金。合伙后,他们大量购进旧手机、手机卡、音频对录线、移动WiFi等设备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合伙期间,他们先后开工4次,获利约10000余元,成功协助境外诈骗分子实施诈骗6起,涉案金额超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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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甲、林某乙、黎某某等5人为猎取非法利益,以拨打诈骗电话方式协助犯罪分子实施诈骗,决定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