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花季少年,本应该在校园里学习的,因为失去了正常的家庭变成了单亲家庭,过早的失去了学校教育,过早接触社会,沾染不良习惯,而跌入了犯罪的深渊。

2007年8月23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被告人强奸案,两名少年-17岁的宋某刚和16岁的王某林,轮奸了年仅12岁的李某华。这两名少年分别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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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引发大家的关注,在慨叹和谴责中,大家都在问是什么原因让这两个花季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呢?

17岁的宋某刚,在5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再婚,他跟随父亲生活,但其父因打架入狱。他又回到母亲身边,但继父对他不好,非打即骂。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辍学后,经常出入网吧、台球厅等娱乐场所。结交了一些社会朋友,参与盗窃、打架斗殴、抢劫等。在14岁时曾被收容教养。

16岁的王某林情况也差不多,在8岁时父母离异,和父亲一起生活,此后母亲没有看望他。他不爱上学,经常逃学,初一只上了半年就退学了,平常也常去网吧,喜欢上网聊天、打游戏,有时候还浏览黄色网站。

而被害人李某华,也有不良生活习惯,也经常去网吧,很晚才回家,甚至有时夜不归宿。事发当天,母亲批评她年纪还小经常去网吧不好,李某华一气之下又去了网吧。过了一会儿,李某华的网友王某林也来到网吧,两人一块上网玩。而后,王某林的朋友宋某刚也来到网吧,见李某华模样不错,提出让王某林带上她一块出去玩,李某华竟然也同意了。

就这样三个人打车来到一个平房内,在平房内三人玩游戏,王某林和李某华假装男女朋友,结果宋某刚让王某林和李某华当着他的面发生X关系,李某华以为游戏寻找刺激,做做样子,没想到钻进被窝,王某林假戏真做,和自己发生了关系。而后又在宋某刚的威胁吓唬下,与宋某刚也发生了关 系。

事后李某华回家告诉了母亲,母亲报案。警方将两名少年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刚、王某林无视国法,采用威胁的手段,轮流与幼女发生X关系,他们的行为已构成强J罪。鉴于二人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的方针,法院对其减轻处罚。

从该案看出两名少年,均来自单亲家庭,关爱的残缺,缺少监护,导致沾染坏习、心理健康等问题。而受害人同样也有问题,她自己的不良习惯,把自己置身于危险的境地。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给花季少年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需要全社会多方的努力。

首先家庭教育,父母的监护,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和教育义务。父母不仅提供给孩子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而应更多关注孩子心灵健康方面,这才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

其次学校教育,学校是学习知识和技能,开阔视野,养成良好思想和行为习惯的最重要的阶段。目前应试的教育体系太过于注重分数和竞争。除了专业知识外,学校应大力普及法律、两性健康、心理健康等知识。

最后社会教育,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大力整治黑网吧、KTV、酒吧等娱乐场所,一律严禁未成年人入内,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对于涉及色情、暴力等纸质刊物也应该坚决处理;加大对网络环境的整治力度,尤其是短视频等领域,提供一个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