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在大多数人心里,都认为女性在历史上的地位向来都不高,中外皆如此,故而,常常用“男尊女卑”来总结整个历史时期。

然而,历史是复杂的,仅一个“男尊女卑”并不能完全总结历史背后错综复杂的因果关系。

在台大教授李贞德老师的《公主之死》这本书里,我们可以通过北魏时期的“驸马打死公主”一案,来层层剥开历史迷雾,我们会惊讶地发现,原来女性在汉唐时期的地位并不低,甚至到了宋代时,女性也享有相当的人权自由(可以离婚,可以再嫁且不会被人歧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但到了明清之后,束缚在女性身上的礼教便越来越多,一些反人性的要求也愈来愈苛刻。今天,就让我们透过魏晋时期这桩离奇命案,重新审视男女两性关系和家庭伦理关系。

01 骇人听闻的“公主之死”

北魏孝文帝有个女儿,叫兰陵公主,她嫁给了刘宋皇族叛逃到北魏的将军刘昶之孙——刘辉。

想必刘昶叛逃之前,也是与北魏谈妥了条件,自己带着人力物力财力投奔北魏,而北魏也对他进行了封爵,让他得以维持贵族的身份。

所以,兰陵公主与刘辉的这段婚姻按理说,也是门当户对,应该可以过得十分滋润才对。

从事情发生的经过来看,两个人都不是省油的灯。

刘辉好色,他临幸了一名美貌的婢女之后,这个姑娘怀孕了。兰陵公主妒火中烧,她将这名婢女的肚子剖开,将胎儿取出,然后再将这血淋淋的一切,派人送去给刘辉。

可以想象一下,刘辉看到自己喜欢的女子被如此残忍地开膛剖肚,内心跑过多少匹马:“这也太恶毒了吧?白雪公主里的后母都不敢这么演。”

刘辉也是贵族出身,他哪咽得下这口气?从此与兰陵公主如仇敌一般,水火不容,最后闹得不可开交。

当时北魏实际掌权人亦是一名女子,她叫灵太后,看着自己的小姑子受气,十分愤怒。她下令削除刘辉的爵位,命令二人离婚。

谁知道,一年之后,兰陵公主自己受不了了,她请求灵太后让她和刘辉复合。

两个人复合后,兰陵公主怀孕了,但刘辉本性难移,他依然在外面风流。两人因此事又开始互撕,刘辉可能从没爱过这位骄横的公主,他怒火中烧,将公主推下床,还用脚去踢她的肚子。

结果,兰陵公主伤重不治。

02 对女人下毒手的,常常也是女人

这本书通过对一些古代家庭事件的还原,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女性的地位并不低。她们大多都敢公然反对丈夫的风流行为,捍卫自己的主权。

比如东晋名将谢安,喜好声色,喜欢带上歌姬游山玩水,久而久之,便想将其中日久生情的歌姬纳为小妾带回家中。

可是,这件事情他还得征得夫人刘氏的同意,并且,他还不敢自己去问,让学生拿着《诗经· 螽斯》篇赞颂多子多福的内容去旁敲侧击。结果,招来刘氏冷冷的反击:“这肯定是男人写的,如果是女人,一定不会这么写。”

谢安的内心尽管有十万个不乐意,但还是尊重了老婆大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女性并不是完全没有地位。特别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那是一个名士风流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妒风盛行的时代,女子敢跳出来反对丈夫的时代,绝不能用一个简单的“男尊女卑”去概括。

只是,女性的力量本身就很弱,她们想要捍卫自己的权利,却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手段和方法,便会被“嫉妒心”牵着鼻子走。

于是,就上演了兰陵公主残害婢女,将其开膛剖肚,并且还要送给自己丈夫炫耀一番的事情。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她正是因为并不处于“卑”的地位,才想用此极端的手法给刘辉点颜色看看,想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让刘辉从此不敢有二心。

可惜,刘辉并不吃她这一套,故而积怨成恨,后面才会下狠手,毫不顾及兰陵公主肚子里还怀着自己的孩子。

再来看这名婢女,她很明显处于“卑”的地位上,不仅被刘辉玷污了,还不幸成为了兰陵公主泄愤的对象。

从书中可以看出,案件后来的焦点集中于刘辉杀害公主这件事情到底该如何处理,而对于这名可怜的婢女,就如同死了一只蚂蚁一样,无人提及。

03 尊卑来自于阶层,而非男女

婢女和公主同为女人,命运却如此不同,真正的尊卑存在于阶级社会里,而并非男女两性之间,至少,从汉到唐的情况是如此。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生活在一个上层的圈子里,地位自然就会比底层老百姓要高很多。

其次,在同一个阶层里,大家崇尚的是“强者”,如果你有本事,女子也可以掌权,女子说的话同样很有量。

这个圈层的覆盖面还是比较广的,只要不是为奴为婢,基本上还是能够享有一定的话语权。

话说,当刘辉发现自己打死了公主之后,也吓得不轻,他便畏罪潜逃了。当时执政掌权的灵太后也是一名女子,她非常愤怒,下令追到天涯海角,也要让刘辉偿命。

然而,灵太后执政之时北魏已经进入全面汉化改革的过程之中,她也不能我行我素,所以,当朝大臣搬出了各种法律条文,来论证刘辉罪不该死。

这个过程就像我们今天的法庭辩论一样精彩,通过这本书对此案的还原,我们会发现,中国一直都是一个“法制”国度,只是因为王朝更迭,战乱频频,“有法却未必可依”。相对来说,只要处于太平时期,大家都会自觉地遵守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当时,汉代的法律有明文规定:“审判一个人的罪行之时,得考虑他犯罪时的动机和心态,是过失还是故意。”

故而,不少朝臣便站在刘辉一边,认为他是盛怒之下过失杀人,而非故意。想必,这些男人对“妒妇”是十分讨厌的。

因为女性的地位比较高,在家里说话算话,为了捍卫自己的“主权”,她们反对丈夫养小三,一时间“妒风盛行”。另一方面,奴婢的地位比较低,她们常常因此被虐致死。

刘宋时期的虞通之,还为此专门收录了一些妒妇的行为编撰成《妒妇记》一书,希望大家引以为鉴。

不过,灵太后还是坚决要处死刘辉,可见她说话还是很硬气的。只不过,刘辉被行刑之前遇到了大赦,才捡回了一条命。

04 写在最后

“公主之死”在历史上是一件非常特殊的案件,通过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的分析,并且结合汉唐的一些家庭案件及当时的法律解读,我们可以看出至少在这一段时期,并没有太过于严重的“男尊女卑”(指同一个圈层)。

“卑”的是生活于社会最底层的奴仆,无论男女都很可怜。当然,为婢为奴的女性更为悲惨,她们没有生存的能力,只能依附在男人身上。于是,等待她们的命运,很可能是不仅要被男人辱,还会被女人欺。

当然,古时的女性地位再高,也不能与今天的女性相比。现代女性不仅能够抛头露面,还享有和男性同等的权利,所以,生活在今天的女性是真幸福。

不过,幸福并非一种权利,而是一种感知能力,男女天性有别,双方若想获得良好的两性关系,收获幸福的婚姻家庭,需要双方克服人性中的弱点,才能双向奔赴。

大家不妨读读这本从家庭伦理的法律角度进行解读的历史书籍,或许,会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