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普通人,普通人更需要自我保护,但长久以来,我一直被一个问题困惑着。我是一个好学生,好学生不懂就问,在问之前,先看发生在广东汕头的一起案件。
周先生生活在汕头,5月2日下午,他骑着心爱的摩托车去上班,在经过宅村时,撞到了一条长毛犬。
周先生看了一下,觉得这条狗并没有大碍,骑着车离开了现场。
这条狗是村干部林某家的。周先生万万没想到,撞了这条狗,比撞了林某他爹的后果还严重。
很快,林某就带人找上门来,对周先生进行持续殴打。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殴打周先生的还有几个穿制服的人,据说,这些人是村治安队的人。
村治安队是干什么的呢?维护村治安的,属于村集体财产雇佣的治安人员,主要责任是服务村民安全,可是,这几个竟然成了村干部的打手,成了个人的看门犬。
一滴水可以观大海,从这个细节也大概可以看出这个村和这个村里村民们所处的状况。一句话,该村有村霸。
据说,今天公安机关已经将嫌疑人全部抓获,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故事已经讲述完毕,我的问题该提出了:
从视频中可以明显地看到,林某和治安队员一直在殴打周先生,而周先生毫无还手之力。他试图躲闪,但这些人并没有收手,反而进一步施暴,将其按倒在地殴打。
法律界有一个词叫正当防卫,就是说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简单解释一下,当你受到不法分子地侵害时,你为了保护自己,选择了防卫方式,把对方搞残了,但你不用负刑事责任。
回到这个案件,假如周先生在被殴打期间,为了保护自己,顺手在地上抄起家伙事儿,把村干部等全捅了,或者拿起板砖把这些渣,全给开瓢了,属不属于正当防卫?
这个问题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当大家面对村霸、恶霸时,除了被动挨打,几乎没有别的办法,会有被打残,甚至被打死的可能,受害后,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挽回所谓迟到的正义,那么,通过正当防卫保护自己则更为正义。
我知道,高手在民间,应该有很多法律圈的大咖能看到这篇文章,请大家能费费心帮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