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级别: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申报对象:不限

补贴对象:企业

归口部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支持方式

所培养的全日制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进入企业工作,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并就任技术岗位满一年的,按照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本科生5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人才培养补贴。

校企联合培养项目,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总额最高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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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1、支持企业与国内高校通过校企联合培养项目,联合培养高端研发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所培养的全日制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进入企业工作,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并就任技术岗位满一年的。

2、校企联合培养项目,是指企业与国内高校通过定向委培、专业共建、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联合培养人才,经高新区管委会备案的项目。

受理时间

常年申报。

受理流程

系统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智慧火炬”平台,注册登录后,选择“政策兑现”进入“网上申报”主界面,选择“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备案(2022年)”进行备案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

管委会负责审核,并发出审核意见通知。符合申请条件,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在退回三日内修改内容后再次提交申请;

材料提交

初审通过通知后,企业按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提交至火炬管委会;

备案确定

备案企业在高新区官网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报附件

1、加盖企业与高校公章的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协议/合同扫描件;

2、加盖单位与高校公章的校企联合培养学生名单扫描件。

注意事项

1、附件材料清晰,且按申请明细表填写顺序正向上传;

2、申请多个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备案,上传附件材料请在左上角标注序号及当前页数(序号与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