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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珠海停车31小时10分钟收费640元”的12秒视频引发数千人转发评论,关注度不断上涨。该视频以一张640元停车场收费截图铺开,并标注“珠海停车31小时10分钟旅游还有停车刺客”等文字,视频中还公布收费酒店的图片等信息。据该酒店客房部房务总监陈先生介绍,640元的收费是按照公示的价格收取,但出于酒店的综合考虑,最终还是将停车费退还给当事人,但经过此事后会考虑施行最高200元/天的封顶价。(5月3日《南方都市报》)

“停车31小时收费640元”被当事人认为是“停车刺客”,不少网友、评论员也表示认同这种说法。我以为,所谓“停车刺客”言过其实,动辄“刺客”并非理性的表达。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刺客”成了热词,被用于批评商品或服务价格过高,诸如“酒店刺客”“烧烤刺客”“麻辣烫刺客”,等等。动辄“刺客”正在逐渐成为一种风气、潮流,并不是什么好事。

就像之前曾经走红的“哇塞”“我靠”之类,“刺客”一旦成了人们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口头禅,那么,除了能让言者“过嘴瘾”之外,带给社会的更多是刺耳的声音。因为它不仅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而且具有不由分说、居高临下的道德审判的压迫感,以及加剧社会冲突的撕裂感。这种随意扣帽子的说法,既剥夺了对方申辩的权利,而放弃了双方和解的余地,实际上等于制造或加剧对立。

就“停车31小时收费640元”而言,确实给人以收费“太贵”的感觉。通常来说,停车31个小时最多收费一两百元。可是,酒店停车场具有特殊性,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一般公共停车场,因为它的主要目的不是赚停车费,而是保障入住酒店顾客停车。

如果酒店停车场也执行一般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那么,大概率会出现“车满为患”的情况,无法保障入住酒店顾客停车。这样一来,就会影响酒店入住率。因为如果顾客从大老远开车过来住酒店,却不能把车停在酒店停车场,还要花钱花时间到别处去找停车位,恐怕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入住这样的酒店。一旦出现这种局面,酒店就成了“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完全划不来。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酒店收取较高标准的停车费,也在情理之中。从这个角度上讲,酒店对非入住酒店客人的车辆收取较高停车费,是在保护自己的合理利益,谈不上“刺客”,因为它没有主动、有意地损人利己。

再说,这个收费标准也不是酒店随意乱定的。记者在怡景湾大酒店停车场出入口,看见其公示的《珠海市停车场收费标价牌》,并备注:逢节假日、周六、周日停车场使用费将执行小型车10元/30分钟……一张A4纸大小的温馨提示直接贴在了黄色标价牌的上方,上面写着“按照珠海市停车管理意见,本停车场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节假日执行小型车每小时收费20元”。

640元的收费是按照相关规定的价格收取,而且收费标准已经在停车场入口处进行公示,属于明码标价,谈不上宰客或“刺客”。当事人也许会说,自己没有留意到相关公示,更没想到酒店停车场的收费比一般停车场的贵那么多。可是,没有入住酒店却把车开进酒店停车场,这也不属于“一般情况”,自己更应该看清楚、问清楚。

虽然酒店停车场“31小时收费640元”从理论上讲并没有错,酒店方面也认为自己做到了明码标价,用高价是为了保障酒店停车位使用,但出于“综合考虑”,最终还是将停车费退还给当事人,并表示会考虑施行最高200元/天的封顶价。

酒店说的“综合考虑”,其实就是指“舆情倒逼”,虽然自己没错,但也只好妥协。这或许就是给人扣“刺客”帽子的“威力”,但这种“威力”具有较强的破坏力,既不利于营造公平的消费环境,也不利于建设和谐的社会关系,还是少点“发威”,少点“刺”吧。(文/李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