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
嫂叔不亲授,长幼不比肩。
——曹植《君子行》

都说朋友妻不可欺,“欺”并不是指欺负的意思,而是在告诫人们,在和朋友的妻子相处时,要避免过分亲近,更不能有非分之想,从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而在河南新乡,就发生了一起5旬老汉与朋友妻子偷情 在朋友家被两枪爆头的案件。

周志勇1965年出生于新乡一个贫苦的家庭中,父亲是一个酗酒的酒鬼,一次醉酒后一头栽倒在湍急的河流之中,自此失踪,只剩下母子俩相依为命。可好景不长,母亲过不下这种苦日子,和邻村的男人跑到了外地,小小年纪的周志勇就这样被遗弃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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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徒四壁,10岁的孩子连吃饭也成了问题,好在邻居贺家十分好心,将无依无靠的周志勇接回家中和同龄的儿子贺国强作伴。在两人成长的过程中周志勇可谓是享尽了一切优待,一家人都真心的把周志勇当成家人。

贺家父母对待周志勇如同亲生儿子,就连家里经济困难只能供一个孩子读书时,他们也选择了让贺国强辍学打工,而让周志勇继续学业。贺国强心里难免会有埋怨,但他一直是一个老实听话的孩子,最终还是听从父母的安排进了一家汽修厂。

1982年9月,二人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就此开始,原本成绩优异的贺国强成了一个干体力劳动的汽修工,而一向调皮捣蛋的周志勇则考上一所专科院校,成为了捧上金饭碗的大学生。

随着年龄的增长,贺家父母也开始给贺国强张罗婚事,可贺国强的姻缘却始终不太顺利。第一任妻子是贺国强在汽修厂认识的做饭小妹,两人情投意合年龄也相当,很快就通过自由恋爱结婚。

婚后生活本来十分美满,可从周志勇放暑假开始,妻子对贺国强就冷淡了许多,贺国强并没有多想,只以为妻子是对大学生活感兴趣,便由着两人相处。反而是周志勇在收假之前,悄悄的和贺国强说:“哥,我觉得嫂子有点不对劲,你以后多防着她一点。”

贺国强一向很听周志勇的意见,这句话就此在他心里埋下怀疑的种子,也让他更加敏锐的觉察到妻子的冷淡态度,果然没过多久,妻子就和他提了离婚独自进城打工,可无论他怎么询问,妻子都不愿意说出离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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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997年5月,已经三十几岁的贺国强在父母的介绍下与第二任妻子结婚,可与第一段婚姻一样,妻子在和周志勇打过交道以后就开始提出离婚,无一例外,都不愿意告知贺国强原因。

而且让人十分奇怪的是,周志勇也三十好几,始终没有往家里领过一个女朋友,随着贺国强二婚以失败告终,兄弟俩人都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单身汉,工作之余二人整日互相作伴,似乎也十分自在。

直到2011年,两人都已经五十五岁了,可子孙后代还没有一个着落,贺家父母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再次给贺国强介绍了一个三十五岁的年轻少妇。女人虽然结过一次婚,但能生养,还十分会疼人。

贺国强再次感受到了婚姻的美妙,对于三婚来之不易的妻子更是十分珍惜,可好景不长,他就被调往外地,只有周末才能回一次家。家中只剩妻子一个女人,他十分不放心,于是临走之前,他还托周志勇多加照看妻子。

可不曾想,周志勇这一照看竟然将妻子照顾到了床上!贺国强为人老实,不善言辞,而周志勇又长了一张十分会哄女人的巧嘴,在他的花言巧语和长时间与丈夫的分离之下,贺国强的妻子心里的道德防线就此崩塌。

两人趁着贺国强不在竟直接来到家中私会,周志勇更是直接搬进了夫妻两人的卧房中,可浴室频频出现被使用过的剃须刀和偶尔在卧室衣柜中发现的男性贴身衣物,都让贺国强发现了不对劲。

前两段婚姻的经验让他的嗅觉十分灵敏,于是在一个工作日猝不及防的回到了家中,结果用钥匙打开门后发现交叠在沙发上的两人,可还不等他出声询问奸夫是谁,一张熟悉的脸便映入眼帘。

自己几十年来婚姻失败的原因在此刻终于有了答案,可周志勇不但没有心虚,还宽慰着贺国强因为偷情被发现的妻子,嬉皮笑脸的对女人说:“你怕啥,有我在呢。”

周志勇丝毫不把自己的好兄弟放在眼里,也忘记了是贺家人含辛茹苦的将他养大,贺国强怒不可遏又十分心寒,拿出自己藏在柜子里的气枪对着周志勇的脑袋开了两枪,“砰砰”两声过后,周志勇倒在地上没了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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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本案中,贺国强非法剥夺周志强生命,最终以故意杀人罪的罪名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周志勇当场死亡,对于他多次介入贺国强婚姻的原由我们无从得知,而贺家人的善举不但没有得到回报反而落了这样一个下场,实在是令人唏嘘。

(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