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1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组织卖淫罪,被告36岁男子伙同女朋友,以赚钱快为由,诱使3名15岁少女异地从事非法服务,经查该男子此前竟5次因犯罪入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案件回顾

证人周东回忆:2021年6月12日凌晨,他用陌陌聊天认识了一个人,对方问他需要吗?周东表示同意,两人就加了微信好友。对方告诉他费用是1200元一次,周东说贵了,随后两人协商为1000元。周东让对方发照片,对方发了三张女子照片,周东挑选后去约定的酒店等待。先来的女子他不满意,对方又发了两张照片,周东选好,等了一会儿没等到人,便走出房间,正好看见过来4个女子,其中一名女子收了他1000元,周东就和选好的女子进了房间。13日凌晨,微信好友发消息,说还有一名漂亮的女子,看过照片周东又到酒店等待,见到人后支付了1000元。6月16日凌晨5点左右,好友发消息,称有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是刚出来的,费用要高一些。周东问多少钱,对方说1800元,他说没事先看看照片,看过照片他去了同一家酒店,见到女子周东认为满意付了钱。三名女子大概18岁左右。

证人张小燕回忆:2021年6月3日,她和赵又财、刘娟、周敏洁、万茜在一起玩,赵又财和刘娟对她、周敏洁、万茜说,可以带三人去提供非法服务,赚钱很快,当时三人同意了。2021年6月4日,几人从德兴来到信州,赵又财、刘娟通过陌陌、探探等AAP和朋友介绍找客人,赵又财先加客人微信,开车送她们,她们到客人房间,如果客人满意就付钱给赵又财,收到钱她们就提供服务。收费是600到1200之间服务一次,2400元两次,收到钱她分一半。张小燕总共赚了七八千元,赵又财告诉她们收钱后要删除记录。吃住是赵又财给的钱。2021年6月17日凌晨,赵又财说德兴有个客人,问她们接不接,万茜说不想去和赵又财吵起来。随后三人一起商量准备离开,趁赵又财、刘娟不注意,到其他酒店住起来。6月18日,两人发来短信威胁她们继续提供服务。张小燕生日是05年12月7日。

证人万茜回忆:赵又财和刘娟是男女朋友关系,负责给她们找客人,她提供服务总共赚了5000元。2021年6月16日,赵又财在车上对她、周敏洁、张小燕说,在德兴有个客人,问要不要去,她们三人都说不愿意去,赵又财很不高兴,之后她就和赵又财吵起来。三人被赵又财赶下车,自己打的回到宾馆606号房,赵又财又来找三人,和她发生争吵。三人就商量不跟周春峰做这个事了,为了稳住对方,三人谎称愿意继续服务,趁赵又财、刘娟回到自己的房间,离开了和两人一起住的宾馆。隔天赵又财、刘娟发现她们不见了,就一直给她们打电话,喊她们回去继续提供服务,否则要把亏的钱算到三人头上。赵又财给万茜打电话,让她见面谈,万茜答复考虑一下,但一直没回复,赵又财就发信息威胁她,说要把她们提供服务的事情,告诉她们家里的亲戚和朋友。万茜生日是05年12月24日。

证人周敏洁回忆:2021年6月16日凌晨,张小燕和万茜在宾馆606房,不愿意到德兴服务与赵又财发生争吵,因为三人都是德兴人怕遇到熟人。随后她们协商一致马上离开,过了一天赵又财发微信威胁她,她没理,之后刘娟又给她发微信,说如果不回去继续提供服务要赔偿全部损失。6月17日晚上,刘娟还给她介绍客人说3500元,问她去不去,她说不想去,结果刘娟就说让她想好怎么赔钱。后来刘娟把张小燕、万茜的照片发到朋友圈,还发了一些聊天记录,张小燕就报警了。她一共只获利3000元,开始来的时候是不做的。2021年6月15日晚上8点左右,赵又财给她介绍了一个客人,费用是3500元一次,让她服务好点。还有一次在2021年6月16日凌晨5点前后,赵又财给她介绍了一个客人,费用是1800元,叫她自己收钱。赵又财在德兴一起玩的时候问过她们年龄。周敏洁生日是06年3月4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裁判结果

刘娟证言:周敏洁、张小燕和万茜三个人是她的朋友,三人在德兴没有钱用。因为赵又财认识带女子提供服务的朋友,也想带女孩子挣钱,就问张小燕、万茜愿不愿意到上饶挣钱,她们就同意了。赵又财把她们带到上饶,开始周敏洁是说陪她一起过来玩,不做服务,后来周敏洁看见张小燕和万茜挣到钱换了手机,也就愿意服务了。赵又财是和他一个叫王平的朋友,一起给周敏洁、张小燕、万茜介绍客人的。赵又财共获利五六千元,所以他才会在周敏洁、张小燕、万茜三人走了以后发微信说亏了钱。

到案后赵又财供述与辩解:刘娟是他女友,他是文盲,不知道微信上的聊天内容是什么意思,这些内容应该是刘娟用他的微信发的。他一共介绍过4次服务,涉及5、6个客人,介绍的女子是周敏洁、张小燕、万茜和杜芳,一共赚了不到2000元,其中有两次服务是王平帮他介绍的。他没有接送过周敏洁、张小燕、万茜等人提供服务,也没有提供过吃住,他与周敏洁、张小燕、万茜等人的微信转账是借钱和还钱的往来。

经审理法院认为,赵又财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判决赵又财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缴纳罚金1万元。审理中查明:赵又财在2002年11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2010年2月8日,被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在2013年12月3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2016年4月1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在2019年11月1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均是因为盗窃。2020年6月2日赵又财被释放。

(真实案例改编,人名为化名)

关注我,持续更新,为您讲述更多法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