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最喜欢的是我,你有没有点眼力见?”
“明明是我,他上次来都是跟我睡的!”
2011年8月,洛阳某个昏暗的地窖内,两名女子正在吵架,刚说完这话,二人就扭打在一起。旁边的另外一个女人则默默的坐在一边,满脸看戏的表情。而相比于这三个人,小晴则有些不解,明明都是被囚禁的,为什么还会为了施害者争风吃醋。
可现实情况不容她过多的去思考这些,她只想逃离这个魔窟······经过不懈的努力,她终于成功逃脱······很快各大新闻媒体报道了一起性质恶劣的洛阳性奴案:男子耗费数月时间挖地窖,并将6名漂亮女子囚禁在内。本以为这是个品行不端的变态做的,但案件破获后,真凶身份却让人十分意外·······
“老婆,我这几天兼职很忙,就不回家住了。”说完这话,李浩就挂了电话。妻子王梅想着丈夫这几年的辛苦,十分心疼他。于是转头就开始教育儿子要好好学习,否则对不起父亲的付出。
可她怎么会知道,看起来老实厚道的丈夫其实背着自己有个巨大的“阴谋”,他在建造一个性nu地窖!此前他是用王梅的名义在洛阳市凯旋东路景福苑小区里买了一个地下室,随后便开始偷挖地窖。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挖出了一条竖井。
但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个女人了,于是便提前实施计划……李浩来到洛阳某KTV,将坐台女小美骗到地下室后,逼迫她和自己一起挖地窖。起初小美是不愿意的,但是李浩实在太会洗脑了,于是她便心甘情愿地帮助李浩挖地窖。
白天他去上班,小美就一个人乖乖的挖,晚上则两个人一起,经过二人的共同努力,很快就挖出了一个隐秘的地窖。在李浩的花言巧语下,小美心甘情愿住进了地窖,还主动与他发生关系。
但李浩想要的不止这些,没过多久他又陆续带回来3名女子。这些女人都是他从各种风月场所骗回来的美女,刚开始察觉到自己被骗,她们还会试图逃跑。可李浩也早就预料到了这些,将地窖内的7道门都锁的死死的,就为了防止她们逃跑。
只要自己欲望来了,就会对里面的女人实施不法侵害。不仅如此,他还时常向被害者们灌输一个念头:你们的命掌握在我手上,只有把我哄开心了,你们才有好日子过。渐渐的,女人们就被他洗脑了,对他言听计从,甚至爱上了他。
可相反的,也有不听话的女子,于是为了杀鸡儆猴,李浩就会联合听话的人将其杀害(分别是2010年下半年和2011年7月杀害了两人),并且就将尸体埋在地窖内。人少了之后,他又继续从外面骗女人回来。最多的时候,地窖里住着5个女人。
之后为了方便管理,他购置了不少厨具和生活用品进来让女人们自己做饭(之前都是他送饭)。但他大费周章,可不仅仅是为了扩充自己的“后宫”。在这间地窖里,女人们就是他的奴隶,既要满足他的生理需求,还要帮他赚钱。至于怎么赚钱,则需要讲到他无意中的发现了。
李浩在网络上解到了一些违法活动,其中就包括裸聊和yin秽视频表演。由于正式的工作(执法大队)无法承担他的支出,便生出了养性nu的念头,他要控制这些女人进行网络色情表演。
于是便囚禁了这么多坐台女,她们平时生活在地窖中。李浩一有空,就会来这过夜。但大部分时候,他会带着女人上到地下室,用电脑或者手机进行视频裸聊。除此之外,还会组织女人们外出卖yin,为其赚钱。
身为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他这样做无疑是知法犯法。但即使是这样,他还是干着这门勾当,从2008年到2011年9月。直到案发前两个月,他还骗了一名女子进来。后来,小晴因为与另一个女人争吵,偷偷逃了出来,这才揭露了李浩的恶行。
警方赶到地窖后,发现它在地下6米深,先要通过一个3.4米深的竖井(有梯子),然后是一个4.7米长的横井,最后才能进入一个不到20平米的房间。井的宽度仅50厘米,横井内只能爬行,而且还安装了7道门。
女人一旦被关进去不管怎么呼救,外面的人都听不到声音,也因此,这桩案子直到三年后才被发现。谁能想到,一个每天在执法大队上班(具体自行查找“李浩洛阳性奴案”)的人可以刚出这种事呢?实在是可耻可恨!好在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巨大的关注,他也很快被警方逮捕。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的行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按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来处罚。
2012年11月30日上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李浩犯故意杀人、强jian、组织卖yin、非法拘禁、制作传播yin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其他参与杀人的女子也处以不同程度的刑罚。
这一案件到这就结束了,让人恼怒地是,被抓后,还有几名受害者帮其开脱、说好话,可见他洗脑的成功。而笔者看完李浩的所作所为,只能说他是死有余辜。
(《洛阳性奴案回顾:男子挖地窖囚禁六名漂亮女子,真凶身份让人意外》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