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男子意外死亡后,其家人在整理遗物时意外发现其生前,曾先后借了534万元给一个亲戚。随后家属立即找对方索要,可这个亲戚却坚称钱已经还清给男子。家属一气之下,收集证据将亲戚告上法庭,主张偿还534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事件回顾

邱先生,一个来自温州的商人,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将自己的生意做得有声有色。

邱先生的表弟林先生,对此很是羡慕,他也想像邱先生一样,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

所以,他去找了邱先生,说自己有一个很好的项目,利润很高,想拉邱先生一起做,但邱先生看了看,觉得林先生的项目很危险,所以不愿意参与。

林先生再三劝谏,邱先生却仍是不为所动,无奈之下,林先生只好请邱先生看在亲戚情谊上助他一臂之力,先借些钱,作为创业资本,将来无论赚不赚钱,都要按约偿还本息。

后来,他们达成了一个协议,邱先生以每月1%的利率借钱给林先生。

林先生在借到了一大笔资金后,称资金不够,恳请邱先生再帮助他一次,后来邱先生提出每月1.2%的利率,又继续借了钱给林先生。林先生很守信,每一次都是如期偿还。

在取得邱先生的信任后,林下属呢哼在接下来的7年里,从邱先生那里借了好几笔钱,每个月的利率从1%到1.2%不等。

只是没想到,还没到还债的日子,邱先生就出了意外,之后林先生再也没跟谁提过自己欠下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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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先生家人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这件事情,邱先生也没要林先生的欠条,只是在账本上把每一次的借款、还款和利息都记录了下来。

邱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他的家人在整理邱先生的遗产时,发现了他的账本,这才得知林先生仍然拖欠着那笔巨款。

此后,邱先生一家人带着账本来到林先生家,要求偿还。

谁知林先生听到堂哥死了,非但没有伤心,反而暗暗高兴,当他面对邱先生儿女讨债时,林先生却说那笔钱是他跟邱先生一起投资的,已经还给了他,否则为什么连个欠条都没有?

邱家儿女心存疑虑,眼见林先生拒不承认债务,便决定走司法程序,要回父亲生前所欠下的债务,遂向法庭提出起诉,请求林先生偿还债务。

【子夜分析】

1.邱先生与林先生之间有无债权关系,要有确凿的证据才能证实。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这件事情上,邱先生的家人想要起诉林老板,就要有证据,证明邱先生与林先生有债务关系,如果没有证据,那就是证据不足。

邱先生的儿子拿出了邱先生的笔记本,还有一张银行的转账单据,这些单据和邱先生的笔记本上记录的一致。

林先生声称自己已经将所有的债务都还上了,但是他没有任何的证据,就算是用现金支付,534万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应该有存款记录才对,可是他却没有。

而且,邱先生的儿子还证明,这七年来,林老板只还过他几次钱,邱先生都有记载,所以,剩余的534万,邱先生之所以标识欠款,是因为林先生没有归还。

林先生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来,所以就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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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邱先生已经不在了,谁可以对林先生提起诉讼,要求林先生还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邱先生是在一次意外中去世的,他和林先生的债务,是一份遗产,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会和自己的妻子平分,然后再由妻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林先生赔偿损失,如果林先生拒绝归还,就会被追究侵权责任。

3、这笔钱拿到手后,他们要如何分配?

之前我们已经说过,这笔钱是邱先生的合法财产,因为邱先生死得太突然,而且也没有留下任何遗书,所以就按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了。

需要指出的是,若这534万元贷款是邱先生与其夫人的共同财产,则在分割时,首先要将其夫人的那一份剔除,然后再由配偶、子女、父母等按人头数平分。

4、林先生在输了官司之后,如果不履行赔偿义务,他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林先生拒绝还款,那么邱先生的家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林先生涉及的数额太大,将会受到刑事制裁和罚款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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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看法】

这篇案例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作为一个普通百姓,我们一直希望身边的人是诚实、守信用的。

而这篇案例给我们上了一课:不要盲目相信他人,即使对方是亲戚、朋友,也不要轻易地将钱借给他们。
这是一个发生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常见的故事。

邱先生之所以被林某的花言巧语所骗,主要原因是出于亲戚之间的信任和感情,而坚持不放弃的同时又期待通过这样的放贷方式来获得更多的回报。

无论如何,在借款的过程中,合理的利息是应该有的,但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就不仅仅是投资的风险,还有散财之虑。
不幸的是,邱先生在尽到必要的审查程序后仍被骗,之后林某以各种理由不停地借钱,而邱先生则相信林某能够按期还款。

但当邱先生意外离世时,林某却否认曾欠他借款,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然而,邱先生的家属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亲戚沉迷骗局而自暴自弃。

家属对林某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他们选择了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手段来寻求补偿和公正。这是一个正确的做法。
在生活中,可能有人会因为私人关系等因素,而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纠纷。这是人类社会的现实,也是我们需要认真面对的现实,特别是在财产方面。

如果我们遇到与邱先生同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我认为,首先是不要让自己轻易被蛊惑,需要保持警惕和机智,不要盲目相信他人的话。

如果发现自己被骗了,要果断采取措施,收集证据,并寻求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帮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我们还需要倡导社会正义,强化诚信和守信用的文化。

在我国,违法和不诚信行为的治理措施与手段逐渐完善,需要广泛的宣传和落实,以使人们对此有更深刻的认识。

同时,我觉得我们也可以对自己的生活作出一些改变,如尽量避免与不诚信的人打交道,加强自身的防范能力等,选用那些信用记录好、信誉好的商家和服务。
最后,我希望我们能够从这件事中吸取经验教训,尽可能地保护自身权益,树立信誉和诚信意识,努力创造一个更加文明、和谐、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