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病因

本病病因复杂,其发生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1) 不当日光暴晒与紫外线照射

(2) 化学致癌物质,如沥青、焦油衍化物、笨并芘等长期刺激

(3) 放射线、电离辐射

(4) 慢性刺激与炎症,如慢性溃疡、经久不愈的痿管、盘状红斑狼疮、射线皮炎等

(5) 免疫阶段、病毒致癌物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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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诱发因素

皮肤癌主要与过度接受紫外线照射有关。因此户外工作者、运动员和日光浴者、浅肤色人种比较容易患病。

3. 症状

多数皮肤癌的临床表现与症状不平行,即发生肿物、溃疡时痛痒不显著。显著痛痒症状多发生在肿瘤晚期。

典型症状

皮肤鳞状细胞癌类型临床表现为生长迅速、触痛、坚实的肿物,有时肿物表面有黏着的鳞屑、痂皮或中央溃疡。

皮肤基底细胞癌通常表现为“无法愈合”的结节或溃疡,边缘有珍珠样隆起,常无症状。

恶性黑色素瘤主要表现为形状不规则、颜色不均匀的黑斑或结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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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早期症状

皮肤癌早期症状表现为红斑状或略高出皮面的丘疹样皮损,表面常伴有鳞形脱屑或痂皮形成,临床表现与银屑病、湿疹、炎症、痣等良性皮肤病相近。病灶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出现某些具有特征性的征象。

(2) 中期症状

1. 基底细胞癌

这是一种生长非常缓慢的癌症。多见于老年人,好发于额面、眼眶、眼睑、鼻侧、耳周围等处,恶性程度较低,生长甚为缓慢,初起时多为皮肤上单个的丘疹或斑块,逐渐隆起向周围侵润,很少转移。

2. 鳞状细胞癌

鳞状细胞癌恶性程度较高,多发于头颈、四肢、躯干等部位的皮肤、黏膜及皮肤黏膜交界处,早期鳞状细胞癌初起为疣状斑,或是小的淡红色、淡黄色结节,顶端有角化的顶刺,继续增长,中央破溃,边缘隆起充血,生长呈侵润性,侵入深部组织时常伴有化脓性感染和淋巴结转移。

3. 恶性黑色素瘤

早期黑色素瘤尤其要与色素痣鉴别诊断,皮肤镜检查有助于区分黑色素瘤与色素瘤。但无论如何病理是黑色素瘤诊断的金标准。

(3) 晚期症状

晚期皮肤癌多发生溃疡。远处转移所引发的继发临床表现与症状有时候比原发灶更为显著。皮肤癌也多是由于侵袭了重要脏器而导致生命危险。

伴随症状

皮肤会出现脱屑、糜烂、溃疡

合并感染者还会伴随有脓液、恶臭、疼痛

晚期皮肤癌根据其转移部位会出现相应症状。

4. 治疗

癌前病变和浅表型皮肤肿瘤可以选择光动力、冷冻治疗。

治疗无效及其他皮肤癌,建议首选手术治疗。对于不能耐受手术或者低危型的患者,也可以采取放射疗法、冷冻疗法、激光疗法,局部药物物理腐蚀疗法或化学疗法。因为大部分皮肤恶性肿瘤和癌前病变早期可以治愈,所以我们一直强调皮肤癌一定要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