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诉讼案子中,如果原告发现了被告有违规操作,甚至是违法操作的现象,原告会怎么做呢?原告会放弃追究被告这些不正常操作的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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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八事件中就发生了一幕令人不解的事情,在杜女士和亲儿子诉河河大药房的案子里,作为被告的大药房要求鉴定原始病历,而原告方杜女士夫妇却不同意鉴定原始病历,这种事情正常吗?

杜女士的代理律师在一次直播中坦言,杜女士和许女士的病历都有涂改和造假,他觉得网友们只盯着杜女士的病历涂改和造假,这样对杜女士不公平,应该两边都提出质疑才对,这话说的没有毛病吧?

杜女士的代理律师已经看出杜女士和许女士双方的病历都有涂改和造假,那你为什么不去深究大药房的这种不正常的操作呢?还是你觉得杜女士和许女士的病历都有涂改和造假,两者相互抵消了吗?

作为受害人原告杜女士的代理律师,当你发现被告的原始病历有涂改和造假问题,你应该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的帮助到杜女士?你不就是应该帮着挑大药房的毛病吗?这样才能让大药房承担更多的责任,是这样的道理吧?可是,你这样做了吗?

大药房的原始病历被涂改和伪造,责任不在杜女士和许女士,责任一定在大药房,因为,病历成书于大药房的医护之手,保管在大药房的档案室里,外人是不可能接触到的,要是有人涂改或者伪造了原始病历,那么,这个人一定是大药房里的人。

当原告得知被告涂改和伪造了原始病历,原告和她的代理律师应该怎么想才是符合常识的?涂改和伪造病历都是违规,甚至违法的操作,既然发现了大药房有这样严重违规行为,难道不应该抓住大药房这个“违规违法”的行为去深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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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药房这个涂改病历和可能伪造病历的行为是非常严重的,他们根本不敢拿到台面上说的,有哪一家大药房涂改、伪造了病历,还敢堂而皇之的把病历拿出来要求鉴定的?但是,事情总有反常的,河河大药房就敢提鉴定病历的要求,可是,原告杜女士却不答应了。

作为原告的杜女士一方,当发现被告方有涉嫌违法操作的时候,她不是去深究被告方的这一不正常的行为,反而选择拒绝查清这一可能的违法行为,这正常吗?

查清楚被告方涂改、伪造病历的事实情况,才能最大限度的去要求大药房承担更多的责任,也能最大限度的获得赔偿,为什么杜女士不愿意这样做呢?

被告方涂改和伪造病历,却敢在大会上提出要求鉴定病历,而原告方杜女士却多次主动找大药房要求和解,拒绝鉴定病历,双方这种异常的行为令人费解。

对于鉴定病历这件事,应该是原告发现被告涂改、伪造了病历,强烈主动要求鉴定病历才对,而涂改、伪造病历的被告应该不敢同意鉴定,强烈要求和解才符合常情常识常理吧?但是,二八事件中的两当事方却完全翻转了,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

面对大药房涂和伪造改病历的行为,原告代理律师应该帮助代理人去深究被告方涂改、伪造病历的违规违法行为才是最大限度的帮助受害人杜女士,可是,这位代理律师却选择了两方都有造假相互抵消,还主动去找涂改、伪造病历的大药房和解,这真是奇葩的操作。

对于鉴定病历,大家觉得原告杜女士一方和被告大药房一方的行为正常吗?